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下 部首:辛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999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52頁,第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35頁,第21字
音《唐韻》:似兹切;《集韻》:詳兹切,𡘋音詞 —— 辭說也。《易・乾卦》:修辭立其誠。《書・畢命》:辭尚體要。
义又,《說文》:訟辭也。《周禮・秋官・小司𡨥》:以五聲聽其獄訟,一曰辭聽。《書・呂𠛬》:明淸于單辭,罔不中,聽獄之兩辭。【疏】單辭,謂一人獨言也。兩辭,謂兩人競理也。
义又,與辤同。《正韻》:却不受也。《書・大禹謨》:稽首固辭。《中庸》:爵祿可辭也。又,謝也。《前漢・韓王信傳》:溫顏遜辭。
义又,別去也。《楚辭・九歌》:入不言兮出不辭。
注解
〔辭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辛部。
〔辭〕字拼音是cí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𤔔、辛。
〔辭〕字造字法是會意。本义是訴訟,打官司。
〔辭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í] ⑴ 告別⑵ 不接受,請求離去⑶ 躲避,推託⑷ 解僱⑸ 同「詞」。⑹ 優美的語言⑺ 講話;告訴⑻ 文體的一種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辭的意思
辭辞
cíㄘˊ基本解释
①告別。告~。~訣。~行。~世。~別。
②不接受,請求離去。~職。~呈。
③躲避,推託。不~辛苦。~讓。~謝。推~。
④解僱。~退。
⑤同「詞」。
⑥優美的語言。~藻。修~。
⑦講話;告訴。「請~于軍」。
⑧文體的一種。~賦。陶淵明《歸去來兮~》。
详细解释
名词
1.會意。本義:訴訟,打官司。
2.同本義。
legal case; lawsuit;
辭,訟也。 —— 《說文》。按,分爭辯訟謂之辭。善於辭案條教。 —— 《後漢書·周紆傳》。注:「辭案猶今案牘也。」皇帝請問下民,鰥寡有辭於苗。 —— 《書·呂刑》
3.口供。
oral confession;
明清於單辭,無或私家於獄之兩辭。 —— 《書·呂刑》無情者不得盡其辭。 —— 《禮記·大學》其次不辱辭令。 —— 司馬遷《報任少卿書》辭布者。 —— 《周禮·司市故書》。司農注:「辭布,辭訟泉物者也。」獄辭無謀故者。 —— 方苞《獄中雜記》有詔即訊,辭服。 —— 《漢書·趙君韓張兩王傳》使犯死者自春而窮其辭。 —— 柳宗元《斷刑論下》
4.言辭;文辭。
word; diction; speech; statement;
安定辭。 —— 《禮記·曲禮》。疏:「言語也。」不以文害辭。 —— 《孟子》。注:「詩人所歌詠之辭。」辭也者,兼異實之名,以論一意也。 —— 《荀子·正名》。注:「說事之言辭。」欲以廣主上之意,塞睚眥之辭。 —— 司馬遷《報任安書》其次不辱辭令。撰長書以爲贄,辭甚暢達。 —— 明· 宋濂《送東陽馬生序》其文約,其辭微,其志潔,其行廉。 —— 《史記·屈原賈生列傳》
辭色(言辭和容色);辭容(表情;面色);辭旨(言語或文章的主旨、含意)
5.特指政令之詞。
order;
近者奉辭伐罪,旄麾南指,劉琮束手。 —— 《三國志》 裴松之注引
6.藉口,口實。
excuses;
君子疾夫舍日曰欲之而必爲之辭。 —— 《論語·季氏》曹公,豺虎也,挾天子以徵四方,動以朝廷爲辭。 —— 《資治通鑑》
辭頭(說法;藉口)
7.中國古代一種介於詩歌和散文之間的體裁,也叫賦,或辭賦並稱。
Ci, a type of classical Chinese literature;
且攜所著書及詩文辭稿本數冊,家書一篋託焉。 —— 梁啓超《譚嗣同傳》
楚辭
8.古體詩的一種 。
Ci, a form of classical poetry;
木蘭辭
動
1.說講。
speak; talk;
使人辭於狐突。 —— 《禮記·檀弓》。注:「告也。」無辭不相接也。 —— 《禮記·表記》。注:「辭所以通情也。」無傷也,請辭于軍。 —— 柳宗元《段太尉逸事狀》
2.辭別;告別。
bid farewell; say good-bye to;
朝辭白帝彩雲間。 —— 李白《早發白帝城》過北郭騷之門而辭。 —— 《呂氏春秋·士節》。注:「辭者別也。」旦辭爺孃去,暮宿黃河邊。 —— 北朝樂府《木蘭詩》故人西辭黃鶴樓。 —— 李白《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》
不辭而別;辭朝(進朝辭謝皇帝);辭世頌(遺書);辭年(辭歲。除夕之夜)
3.推卻不受。
discline;
以王父命辭父命。 —— 《公羊傳·哀公三年》「卿今當塗掌事,不可不學!」(呂)蒙辭以軍中多務。 —— 《資治通鑑》
辭讓(推讓);辭不獲命(辭謝推讓而未獲允許)
4.審訊。
try;
單于使 衛律召 武受辭。 —— 班固《漢書·李廣蘇建傳》
5.遣去。
dispatch; expel;
鄭穆公使視客館,則束載、厲兵、秣馬矣。使皇武子辭焉。 —— 《左傳》辭八人者,而後王安之。 —— 《左傳·襄公二十二年》
6.解僱,免職 。
dismiss;
他被張老闆辭了;辭館(辭去書塾的教職)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似兹切頁碼第488頁,第9字續丁孫
辭
訟也。从𤔔,𤔔猶理辜也。𤔔,理也。
𤔲
籒文辭从司。
附注徐鍇繫傳作「从𤔔、辛」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八反切夕茲反頁碼第1137頁,第7行,第2字述
辭訟也。從𤔔、辛。𤔔,猶理辜也。
鍇注臣鍇曰:「會意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138頁,第1行,第1字述
籒文辭從司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似茲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2965頁,第5字許惟賢第1288頁,第2字
說也。
段注今本說譌訟。《廣韵》七之所引不誤。今本此說譌爲訟。訩字下訟譌爲說。其誤正同。《言部》曰:說者,釋也。
从𤔔辛。
段注會意。似茲切。一部。
𤔔辛猶理辜也。
段注釋會意之恉。依小徐本訂正。
籒文辭。从司。
段注《易・𣪠辭》本亦作𤔲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辭訟,引申為文辭。
本訓辭訟,上斷曲直亦曰辭,故辭今亦作治令。治訟有詞,故文詞亦曰辭。
辭訟。判案亦曰辭,引申為文辭。
字形解说
金文字形從?辛、從口。從辛,指與犯罪有關;從?,本義為順其絲緒,處理凌亂的絲線,而引申為治理,整理;從口,指問訊犯人。表示法官以問訊犯人的方式,抽絲剝繭的釐清犯罪過程的口供,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從戰國文字到楷書皆承此字形而省去從口,仍屬於異文會意。金文字形或從?司(司字或作,省去口字)、司亦聲。從司,指問訊犯人的法官。《說文》籀文承此字形而來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
辭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968頁,第1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1245頁,第3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926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650頁,第12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582頁,第1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2159頁,第4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3593頁,第3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7217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3076頁,第1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387頁,第7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624頁,第11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5144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4147頁【補遺】第18130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662頁,第3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291頁【崇文】第5161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2128頁 |
17 | 說文新證 | 第967頁,第1字 |
18 | 章授筆記 | 第609頁,第4字 |
19 | 古字詁林 | 第十冊,第1041頁,第1字 |
20 | 古字釋要 | 第1348頁,第5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