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05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47頁,第1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93頁,第18字
音《唐韻》:與久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以九切;《正韻》:云九切,𡘋音酉。《說文》:積火燎之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薪之槱之。【傳】槱,積也。【箋】豫斫以爲薪,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,則聚積以燎之。《周禮・春官》: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。或作禉、梄,通作楢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余救切;《正韻》:爰救切,𡘋音柚。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類篇》𡘋夷周切,音猶 —— 義𡘋同。
卷目:考證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愛日堂藏本: 第317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52頁,第30字
《說文》積火燎之也。
謹照集韻原文積火改積木。
通作楢。
謹照集韻原文楢改蕕。
注解
〔槱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槱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yǒu、chǎ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酉、灬。
〔槱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ǒu] ⑴ 堆积:“芃芃棫朴,薪之~之。”⑵ 木柴:“桂樟柟栌,剪为~薪”。⑶ 烧,熏。㈡ [chǎo] ⑴ 同“炒”。
五行相同的字
更多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槱的意思
槱
1yǒuㄧㄡˇ基本解释
①堆积:“芃芃棫朴,薪之~之。”
②木柴:“桂樟柟栌,剪为~薪”。
③烧,熏。
槱
2chǎoㄔㄠˇ基本解释
◎同“炒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余救切頁碼第193頁,第24字續丁孫
𤍕
異體槱
積木燎之也。从木从火,酉聲。《詩》曰:「薪之槱之。」《周禮》:「以槱燎祠司中、司命。」
𥙫
柴祭天神或从示。
附注段玉裁據《玉篇》、《五經文字》改「積火燎之也」作「積木燎之也」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一反切羊狩反頁碼第496頁,第5行,第1字述
積火燎之也。從木,從火酉聲。《詩》曰:「薪之槱之。」《周禮》:「以槱燎祠司中、司命。」
鍇注臣鍇曰:「槱,燎祭名也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496頁,第6行,第1字述
柴祭天神。或從示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余救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1076頁,第2字許惟賢第474頁,第1字
積木燎之也。
段注木各本作火。今依《玉篇》、《五經文字》正。《大雅》。芃芃棫樸。薪之𤍕之。傳曰:𤍕,積也。山木茂盛。萬民得而薪之。賢人眾多。國家得用蕃興。按如毛說則𤍕謂積薪而巳。至《鄭箋》乃以煙祀𤍕尞爲說。許不但云積木而兼云燎之者。爲其字之從火也。不云尞之而云燎之者。燎,放火也。尞,祡祭天也。毛曰:萬民薪之而巳。故但云燎。
從木火。酉聲。
段注余救切。三部。
詩曰:薪之槱之。《周禮》。以槱燎祠司中司命。
段注見《大宗伯》。燎依許《火部》當作尞。祠今《周禮》作祀。許從毛說。又引《周禮》者,廣槱證也。鄭注《周禮》曰:槱,積也。
槱或從示。柴祭天神也。
段注各木作柴祭天神或從示。今正。謂其字有從示者。以燔柴乃祀天神之禮,故從示也。各本作天神。趙本作大神。
槱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382頁,第6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496頁,第9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382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248頁,第4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239頁,第5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851頁,第3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1498頁,第1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3237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1259頁,第1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151頁,第20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246頁,第1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1977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6234頁【補遺】第16917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957頁,第1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517頁【崇文】第2065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781頁 |
17 | 古字詁林 | 第五冊,第983頁,第1字 |
18 | 古字釋要 | 第595頁,第5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