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午集下 部首:立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082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871頁,第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33頁,第37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居慶切,音敬 —— 窮也、終也。《史記・項羽紀》:籍大喜,略知其意,又不肯竟學。《高祖紀》:歲竟,兩家常折券棄責。《前漢・元帝紀》:竟寧元年。【師古註】竟者,終極之言,言永安寧也。〈霍光傳〉:縣官重太后,故不竟。【師古註】竟,窮竟其事也。
义又,《說文》:樂曲盡爲竟。
义又,地名。《史記・白起傳》:遂東至竟陵。【註】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。
义又,姓。出何氏《姓苑》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舉影切,音景 —— 與境同,界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入竟而問禁。【疏】竟,彊首也㊟〔孔穎達《正義》:「竟,界首也。」「彊首」應為「界首」〕。《左傳・莊二十七年》:卿非君命不越竟。《字彙補》:按,竟界之竟,宜从上聲。徐師曾《禮註》:《字彙》附於去聲,非。
音又,《韻補》叶居亮切,郭璞〈不死圖讚〉:有人爰處,員丘之上;稟此遐齡,悠悠無竟。
卷目:考證・午集下 部首:立部
愛日堂藏本: 第487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61頁,第7字
《禮・曲禮》入竟而問禁。《疏》竟,彊首也。
謹照孔疏原文彊改界。
注解
〔竟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下,康熙部首是立部。
〔竟〕字拼音是jìng,上中下结构,可拆字为音、儿。
〔竟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音,从人。本义是奏乐完毕。
〔竟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ìng] ⑴ 终了,完毕⑵ 到底,终于⑶ 整,从头到尾⑷ 居然,表示出乎意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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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竟的意思
竟
jìngㄐㄧㄥˋ基本解释
①终了,完毕。继承先烈未~的事业。
②到底,终于。毕~。有志者事~成。
③整,从头到尾。~日。~夜。
④居然,表示出乎意料。~然。~至(竟然至于)。~自(竟然)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会意。从音,从人。本义:奏乐完毕。
2.同本义。
(perform on a musical instrument)end; finish;
竟,乐曲尽为竟。 —— 《说文》凡乐成则告备。 —— 《周礼》。汉· 郑玄注:“成,谓所奏一竟。”
3.泛指结束,完毕。
finish; complete;
竟,终也。 —— 《玉篇》竟,穷也。 —— 《广雅》谮始竟背。 —— 《诗·大雅·瞻卬》。笺:“犹终也。”振于无竟。 —— 《庄子·齐物论》秦王竟酒。 —— 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语竟。 —— 唐· 李朝威《柳毅传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。 —— 清· 林觉民《与妻书》
竟学(学完,学到底);未竟之业;事竟。
4.追究。
investigate;
此县官重太后,故不竟也。 —— 《汉书》
名词
◎“竟”假借为“境”,边境,国境 。
border;
竟界(边缘;边界);竟尉(古代边境武官)
副词
1.终于;到底。
in the end; eventually;
平原君 竟与 毛遂偕。 —— 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竟怒不救楚。 —— 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竟无语凝噎。 —— 宋· 柳永《雨霖铃》婿竟不调。 —— 明· 崔铣《洹词·记王忠肃公翱三事》
2.竟然;倒。含出乎意料之意。
actually; unexpectedly;
竟杀蛟而出。 —— 《世说新语·自新》
竟尔(竟自。竟然);竟是(还是,毕竟是);竟不然(何不,倒不如)
3.径,一直,直接 。
throughout; whole;
竟直(简直;竟然);竟已(终止);竟此(就到这里,到此为止)
形容词
◎全部;完全;整个。
whole;
恩施下竟同学。 —— 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注:“周徧也。”君竟日不出门。 —— 清· 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竟三夜罢。 —— 清· 邵长蘅《青门剩稿》竟以宗庙社稷。 —— 清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竟成痼疾。 —— 清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竟行之。
竟天(满天);竟天价(满天地);竟体(全身);竟夕(整夜,整个晚上);竟世(终生;一辈子)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居慶切頁碼第78頁,第5字續丁孫
竟
樂曲盡爲竟。从音从人。
附注徐鍇繫傳:「竟,樂人曲所終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此猶『章』从音、十,會意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居競反頁碼第217頁,第6行,第2字述
樂曲盡竟。從音,從人。
鍇注臣鍇曰:「樂人曲所終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居慶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407頁,第4字許惟賢第184頁,第2字
樂曲盡爲竟。
段注曲之所止也。引伸之凡事之所止,土地之所止皆曰竟。《毛傳》曰:疆,竟也。俗別製境字。非。
从音儿。
段注此猶章從音十會意。儿在人下。猶十爲數終也。故竟不入《儿部》。居慶切。古音在十部。讀如疆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境界古止作竟,或借作壃。境與壃(古音)同音,境乃俗字。古竟意惟指邊,後引申中亦曰竟,非也。
竟界之境正當作畺(壃?)。境,壃同音(?),境乃俗字。
境界止當作壃,境壃同音。境乃俗字。
白话解释
竟,乐曲终止叫“竟”。字形采用“音、人”会义。
字形解说
殷甲骨文有從辛形、從兄的字,可隸作竟,本義不詳,殷金文有從辛形(或點飾)從人正立(或側形),字亦可隸作竟,但未審與甲文是否同字。作為樂曲中止的竟字,則始見於篆文。《說文》:「竟,樂曲盡為竟。从音、从儿。」段注:「曲之所止也。引伸之凡事之所止、土地之所止皆曰竟。《毛傳》曰:『疆,竟也。』俗別製境字,非。」隸楷字形字用因承篆文。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
竟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156頁,第1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222頁,第6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175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108頁,第6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100頁,第5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359頁,第5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624頁,第1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1448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531頁,第2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64頁,第7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108頁,第7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801頁,第2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3189頁【補遺】第16465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3706頁,第2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224頁【崇文】第893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308頁 |
17 | 章授筆記 | 第117頁,第4字 |
18 | 古字詁林 | 第三冊,第144頁,第1字 |
19 | 古字釋要 | 第278頁,第1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