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丑集上 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485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210頁,第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8頁,第18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去冀切,𢽽去聲。《說文》:衆器之口,犬所以守之。《廣韻》:器皿。《易・繫辭》:形乃謂之器。【註】成形曰器。《書・舜典》:如五器。【註】器謂圭璧。
义又,《禮・王制》:瘖聾、跛躃、斷者、侏儒、百工,各以其器食之。【註】器,能也。《論語》:及其使人也,器之。【疏】度人才器而官之。
义又,《論語》:管仲之器小哉。【註】言其度量小也。
义又,姓。見《姓苑》。
音又,叶欺迄切,音乞。曹植〈黃帝三鼎贊〉:鼎質文精,古之神器;黃帝是鑄,以像太乙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𦈯,《玉篇》:俗作噐。
注解
〔器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器〕字拼音是qì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㗊、犬。
〔器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犬。《说文》:“象器之口,犬所以守之。”器物很多,用狗看守。本义是器具。
〔器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qì] ⑴ 用具的总称⑵ 生物体结构中具有某种独立生理机能的部分⑶ 人的度量、才干⑷ 重视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𠾖的意思
基本释义
𠾖
◎同“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