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申集下 部首:襾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702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28頁,第1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05頁,第4字
音《唐韻》:於霄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伊消切,𡘋音邀。《博雅》:約也。《論語》:久要不忘平生之言。【註】久要,舊約也。《左傳・哀十四年》: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
义又,求也。《孟子》: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
义又,䙅也。《詩・魏風》: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
音又,會也。《禮・樂記》:要其節奏。【註】要,猶會也。【釋文】要,一遙反。
义又,《廣韻》:勒也。
义又,劫也。《前漢・文帝紀》: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。
义又,劾也、察也。《周禮・秋官・鄕士》:異其死𠛬之罪,而要之。【疏】要,劾實也。《書・康誥》要囚〔傳〕: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。
义又,衞圻之外,謂之要服。《書・禹貢》:五百里要服。
义又,姓。《通志・氏族略》:吳人要離之後,漢有河南令要兢,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。
义又,水名。《水經注》:濡水,又東南流與要水合。
义又,靑要,山名。《山海經》:靑要之山,寔惟帝之密都。
义又,高要,縣名。《一統志》:屬廣州府。
义又,與腰通。《說文》:身中也,象人要自臼之形。今作腰。別詳肉部。
音又,《廣韻》:於笑切,讀去聲。《篇海》:凡要也,要會也。《孝經》:先王有至德要道。《晉書・宣帝紀》:軍事大要有五。
音又,《論語》久要,亦讀去聲。王安石〈老人行〉「古來人事已如此,今日何須論久要」,叶入誚韻。
音又,《集韻》:伊鳥切,音杳 —— 與騕同。騕褭,良馬名。或作要。
音又,以紹切,音𤕷 —— 與偠同。偠紹,或作要紹,舒緩貌也。
注解
〔要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下,康熙部首是襾部。
〔要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yào、yāo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覀、女。
〔要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小篆字形。中间象人形,两旁为两手形。表示两手叉腰。本义是人腰。
〔要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ào] ⑴ 索取⑵ 希望,想⑶ 请求⑷ 重大,值得重视的⑸ 应该,必须⑹ 将( jiāng )⑺ 如果,倘若⑻ 表选择㈡ [yāo] ⑴ 求,有所倚仗而强求⑵ 同“腰”。⑶ 同“邀”,中途拦截。⑷ 同“邀”,约请。⑸ 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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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𡚩的意思
基本释义
𡚩
◎同“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