筆

ㄅㄧ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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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画

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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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下结构

基本区U+7B46

指写字或绘图工具,寓意创造、写作、挺直。

康熙字典
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上 部首:竹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2108頁,第9

同文書局本: 第882頁,第19

標點整理本: 第842頁,第17

廣韻》:鄙密切;《韻會》:逼密切;《正韻》:壁吉切,𡘋音必。釋名》:筆,述也 —— 述事而書之也。爾雅・釋器》:不律謂之筆。【註】蜀人呼筆爲不律也。說文》:楚謂之聿,吳人謂之不律,燕謂之弗,秦謂之筆。古今注》:古之筆,不論以竹以木,但能染墨成字,卽謂之筆。秦吞六國,滅前代之美,故蒙恬得稱於時。蒙恬造筆,卽秦筆耳。以枯木爲管,鹿毛爲柱,羊毛爲被,所謂蒼毫也,彤管赤漆耳,史官記事用之。法書攷》:虞世南云:筆長不過六寸,眞一、行二、草三,指實、掌虛。禮・曲禮》:史載筆,士載言。【註】筆,謂書具之屬。

又,筆星。釋名》:筆星,星氣有一枝末銳似筆也。

又,花名。楚辭》〔註〕:辛夷花初發如筆,北人呼爲木筆。

又,《集韻》:筆別切,音莂 —— 山東謂筆。

又作[⿱尹]。見〈漢戚伯樊毅𥓓〉。又,〈嚴訢𥓓〉作。見《舉要》。

集韻》或作笔。

注解

〔筆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

〔筆〕字拼音是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𥫗、聿

〔筆〕字造字法是會意。从竹,从聿。“聿”( yù ),是“筆”的本字,小篆象以手執筆。古時毛筆筆桿都是以竹製成,故从竹。本义是毛筆。

〔筆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bǐ] ⑴ 寫字、畫圖的工具⑵ 組成漢字的點、橫、直、撇、捺等⑶ 用筆寫,寫作的⑷ 寫字、畫畫、作文的技巧或特色⑸ 像筆一樣直⑹ 量詞,指錢款⑺ 指散文:“謝玄暉善爲詩,任彥升工於~”。隨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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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的意思

ㄅㄧˇ

基本解释

寫字、畫圖的工具。毛~。鋼~。鉛~。~架。~膽。

組成漢字的點、橫、直、撇、捺等。~畫。~順。~形。~道。

用筆寫,寫作的。~者。代~。~耕。~談。~誤。~譯。~戰。~名。

寫字、畫畫、作文的技巧或特色。~體。~法。~力。文~。工~。曲~。伏~。

像筆一樣直。~直。~挺。~陡。

量詞,指錢款。一~錢。

指散文:“謝玄暉善爲詩,任彥升工於~”。隨~。

详细解释

名词

1.會意。从竹,从聿。“聿”( yù ),是“筆”的本字,小篆象以手執筆。古時毛筆筆桿都是以竹製成,故从竹。本義:毛筆。

2.同本義。

pen;

筆,秦謂之筆。從聿從竹。 —— 《說文》。按,此 秦制字。 秦以竹爲之,加竹。史載筆,士載言。 —— 《禮記·曲禮》不能竟書而擱筆。 —— 清· 林覺民《與妻書》

毛筆;鋼筆;圓珠筆;筆削(修改文章);筆帕之敬(雅潔的禮品);筆楮難窮(文字難以充分表達。楮:紙的代稱)

3.指字畫詩文等以筆書寫繪製而成的作品 。

words; writing;

筆聖(超絕凡常的書法家);筆精(指文章精妙)

4.散文,相對詩而言 。

prose;

筆文(書面文辭);筆述(文字記述)

5.筆跡。指組成漢字的點、橫、直、鉤、撇、捺等而言。亦指字跡 。

stroke; touch;

“天”字有四筆;筆形(筆畫的形狀);筆腳(字跡;筆跡)

6.筆法。曲筆,伏筆。

technique of writing calligraphy or drawing;

以細筆鉤勒形廓者也。 —— 蔡元培《圖畫》

書寫;記載 write 至於爲《春秋》,筆則筆,削則削,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。——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 又

代筆;筆資(筆頭上的功夫);筆吏(專門抄寫文字的小吏)

量词

用於款項、書畫的量,

一筆款;三筆賬;寫得一筆好字。

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三下反切鄙密切頁碼91頁,第13

筆秦謂之筆。从聿从竹。

鉉注徐鍇曰:「筆尙便疌,故从聿。」

附注王筠釋例:「《聿部》收『筆』字,與『其』字在《箕部》正同,蓋皆一字也……不以筆為聿之重文者,以音辨之也。經典讀其如姬、如記者多有,而聿、筆異讀,故聿下云:『楚謂之聿,吳謂之不律,燕謂之弗。』筆下云:『秦謂之筆。』其詞相連而及,以見其為一物,而以『謂之』別其為不同音也。」朱駿聲《通訓定聲》:「秦以竹為之,加竹。」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六反切𥓓乙反頁碼249頁,第7行,第1

筆秦謂之筆,從聿、竹。

鍇注臣鍇曰:「會意。」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三下反切鄙密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467頁,第1許惟賢210頁,第3

筆秦謂之筆。从聿竹。

段注鄙密切。古音在十五部。

白话解释

笔,秦国称之为“笔”。字形采用“聿、竹”会义。

字形解说

甲骨文之形,像右手拿筆的樣子。由於「」義為右手,有獨立的形、音、義,屬象形,而只像開叉的筆形,沒獨立的形、音、義,只是個不成文的實象,所以當二者相合成,應屬合體象形。金文三例,承自甲文之形,僅第二例改以左手拿筆,不影響其音、義。聿在古籍中多被借為語詞,於是就增「竹」為形,以示質料為竹,成了從竹、聿聲的「筆」字。由於原本表義的「聿」字轉為筆字的聲符,而增「竹」為形,只是表示其質料而已。因此,聿聲在此既表聲又示義。隸書、楷書之形,沿自篆文之以定體。篆文以下諸形,都由竹加兼義的聿聲而成,所以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

筆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182頁,第1字
2陳昌治本第253頁,第1字
3黃侃手批第200頁
4說文校箋第123頁,第10字
5說文考正第117頁,第8字
6說文今釋第417頁,第1字
7說文約注第712頁,第2字
8說文探原第1671頁,第1字
9說文集注第607頁,第1字
10說文標整第74頁,第2字
11標注說文第123頁,第1字
12說文注箋第911頁,第1字
13說文詁林第3519頁【補遺】第16523頁
14通訓定聲第2510頁,第3字
15說文義證第250頁【崇文】第997頁
16說文句讀第354頁
17說文新證第218頁,第1字
18古字詁林第三冊,第502頁,第1字
19古字釋要第317頁,第3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