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756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52頁,第2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27頁,第21字
音《廣韻》:之戍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朱戍切,𡘋音鑄。《玉篇》:疏也、解也。《正韻》:訓釋也。《毛詩・序》〔疏〕:註者,著也。言爲之解說,使其義著明也。《儀禮・士冠禮》〔疏〕:言註者,註義于經下,若水之注物,亦名爲著。《晉書・向秀傳》:始秀欲註莊子,嵆康曰:此書詎復須註。《舊唐書・𤣥宗紀》:上訓註《孝經》,頒于天下。
义又,《博雅》:識也。《通俗文》:記物曰註。《榖梁傳・昭十一年》:一事註乎志,所以惡楚子也。《後漢・律歷志論》:重黎記註。
义又,《類篇》:拏也。揚子《方言》:謰謱,拏也。南楚或謂之支註。
音又,《廣韻》:中句切;《集韻》:株遇切,𡘋音駐 —— 義同。
义又,《類篇》:述也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注。
注解
〔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註〕字拼音是zhù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主。
〔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ù] ⑴ 解释词句所用的文字⑵ 记载,登记
五行相同的字
更多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註的意思
註
zhùㄓㄨˋ基本解释
①解释词句所用的文字。~疏(注解和解释注解的文字的合称)。
②记载,登记。~册。~销。
详细解释
動
1.用文字解釋詞句。
note;
《說文》無註字。《說文解字序》:保氏教國子,先以六書,五曰轉註。其字作“注。”段玉裁曰:“俗作注”。 —— 清· 雷浚《說文外編》先儒傳埻,一切廢不用。 —— 《宋史》
批註(加評語和註解);評註(評論並註解);注述(註釋和著述);注官(注出擬授官職);注家(從事註釋的人);注語(用作說明的文字);注贊(關於言行的說明和讚語)
2.記載;登記。
register;
一事註乎志,所以惡子也。 —— 《穀梁傳》重黎記註。 —— 《後漢書》
注代(古代前後仕官吏替換時登記備案);註記(記載,記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