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巳集中 部首:爪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644頁,第1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689頁,第2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42頁,第2字
义《說文》籀文辭字。
义又,《字彙補》:古文司字。註詳口部二畫。
注解
〔𤔲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爪部。
〔𤔲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𤔔、司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𤔲的意思
基本释义
𤔲
1◎同“辞”。
𤔲
2◎金文隶定字, 同“司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似兹切頁碼第488頁,第9字續丁孫
辭
訟也。从𤔔,𤔔猶理辜也。𤔔,理也。
𤔲
籒文辭从司。
附注徐鍇繫傳作「从𤔔、辛」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八反切夕茲反頁碼第1137頁,第7行,第2字述
辭訟也。從𤔔、辛。𤔔,猶理辜也。
鍇注臣鍇曰:「會意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138頁,第1行,第1字述
籒文辭從司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似茲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2965頁,第5字許惟賢第1288頁,第2字
說也。
段注今本說譌訟。《廣韵》七之所引不誤。今本此說譌爲訟。訩字下訟譌爲說。其誤正同。《言部》曰:說者,釋也。
从𤔔辛。
段注會意。似茲切。一部。
𤔔辛猶理辜也。
段注釋會意之恉。依小徐本訂正。
籒文辭。从司。
段注《易・𣪠辭》本亦作𤔲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辭訟,引申為文辭。
本訓辭訟,上斷曲直亦曰辭,故辭今亦作治令。治訟有詞,故文詞亦曰辭。
辭訟。判案亦曰辭,引申為文辭。
字形解说
金文字形從?辛、從口。從辛,指與犯罪有關;從?,本義為順其絲緒,處理凌亂的絲線,而引申為治理,整理;從口,指問訊犯人。表示法官以問訊犯人的方式,抽絲剝繭的釐清犯罪過程的口供,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從戰國文字到楷書皆承此字形而省去從口,仍屬於異文會意。金文字形或從?司(司字或作,省去口字)、司亦聲。從司,指問訊犯人的法官。《說文》籀文承此字形而來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
辭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968頁,第1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1245頁,第3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926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650頁,第12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582頁,第1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2159頁,第4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3593頁,第3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7217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3076頁,第1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387頁,第7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624頁,第11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5144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4147頁【補遺】第18130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662頁,第3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291頁【崇文】第5161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2128頁 |
17 | 說文新證 | 第967頁,第1字 |
18 | 章授筆記 | 第609頁,第4字 |
19 | 古字詁林 | 第十冊,第1041頁,第1字 |
20 | 古字釋要 | 第1348頁,第5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