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丑集中 部首:土部
武英殿刻本: 第545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234頁,第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66頁,第12字
音《唐韻》:直良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仲良切,𡘋音長。《說文》:祭神道也。師古曰:築土爲壇,除地爲場。
义又,收禾圃曰場。《詩・豳風》:九月築場圃。《周禮・地官》:場人掌國之場圃,而樹之果蓏。
义又,校士曰文場。班固〈答賔戲〉:婆娑乎術藝之場。沈佺期詩:累年同畫省,四海接文場。
义又,戰爭之地曰戰場。李華有弔古戰場文。
义又,釋氏開堂設戒曰選佛場。《傳燈錄》:丹霞將應舉,道遇一禪客,曰:選官何如選佛。霞曰:選佛當往何所。客曰:江西馬大師出世,此選佛場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尸羊切,音商。揚子《方言》:蚍蜉犁鼠之場謂之坻場,一曰浮壤。
义場與埸別,或作㙊、畼,俗作塲。
注解
〔場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中,康熙部首是土部。
〔場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cháng、chǎ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土、昜。
〔場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hǎng] ⑴ 均见“场”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㘯的意思
基本释义
㘯
◎“塲”( 場)的简化草案, 见《汉字简化方案草案》(195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