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申集上 部首:艸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460頁,第1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027頁,第3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995頁,第31字
义《說文》同「蒸」,純壹貌。《前漢・酷吏傳》:䒱䒱不至於姦。
卷目:考證・申集上 部首:艸部
愛日堂藏本: 第585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66頁,第1字
《前漢・酷吏傳》䒱䒱不至於姦。
謹照原文䒱䒱上增吏治二字。
注解
〔䒱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上,康熙部首是艸部。
〔䒱〕字拼音是zhē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艹、丞、;、𦭕、一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䒱的意思
基本释义
䒱
zhēngㄓㄥ1.同“蒸”。
2.拼音zhēng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一下反切煑仍切頁碼第29頁,第17字續丁孫
蒸
折麻中榦也。从艸烝聲。
䒱
蒸或省火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反切振承反頁碼第103頁,第5行,第1字述
折麻中榦也。從艸烝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可以焼也。潘嶽《西征賦》注:菆井,即長安賣麻蒸市也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03頁,第5行,第2字述
蒸或省火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一下反切煑仍切古音第六部頁碼第175頁,第5字許惟賢第76頁,第14字
析麻中榦也。
段注析各本作折。誤。謂木(音匹刃切),其皮爲麻。其中莖謂之蒸。亦謂之菆。今俗所謂麻骨棓也。潘岳《西征賦》李注云:菆井卽渭城賣麻蒸市也。《毛詩傳》曰:粗曰薪。細曰蒸。《周禮・甸師》注云:大曰薪。小曰蒸。是凡言薪蒸者,皆不必專謂麻骨。古凡燭用蒸。《弟子職》云:蒸閒容蒸。《毛詩傳》云:蒸盡摍屋而繼之是也。
从艸。烝聲。
段注煑仍切。六部。
蒸或省火。
段注丞聲烝聲一也。《大射儀》注,《旣夕禮》注皆作此䒱。張淳,葉林宗所見《釋文》皆爾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菆,燭也。「蒸民」[一]訓衆,亦束麻(衆也)之引申。
訓衆之烝(如「烝民」)即蒸之借。因「析麻中榦」(束麻?)必叢,故引申為衆。[一]《詩•大雅•烝民》「天生烝民」。《毛傳》:「烝,衆也。」
白话解释
蒸,将麻杆从中间折断。字形采用“艸”作边旁,“烝”是声旁。,有的“蒸”字省略“火字底”。
字形解说
甲文有字,從廾持豆以祭,有獻祭意。字復有增從米、從來,示獻穀物形。字另有增從示,強調獻祭。學界有隸定此字為蒸。唯周金文和戰國文字均不見此形。至篆文明確始有蒸字,《說文》:「析麻中榦也。从艸、烝聲。」段注:「其皮為麻,其中莖謂之蒸,亦謂之菆。今俗所謂麻骨棓也。」段注又言:「《毛詩》傳曰:『粗曰薪,細曰蒸。』」見蒸字本用為麻骨名。篆文另有烝字,才是蒸發、蒸氣意的本字。《說文》:「烝,火气上行也。」段注:「此烝之本義,引伸之則烝進也。又引伸之則久也眾也。又引伸之則君也。又厚也。《左傳》凡下婬上謂之烝。」字至隸楷字形轉用作蒸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
蒸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55頁,第3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89頁,第6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82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40頁,第13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33頁,第16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20頁,第8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234頁,第2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584頁,第2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187頁,第4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23頁,第4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40頁,第5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327頁,第3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860頁【補遺】第16258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262頁,第3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00頁【崇文】第397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20頁 |
17 | 章授筆記 | 第50頁,第9字 |
18 | 古字詁林 | 第一冊,第549頁,第2字 |
19 | 古字釋要 | 第92頁,第3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