妾

qiè ㄑㄧㄝ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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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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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画

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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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下结构

基本区U+59BE

基本字义 ● 妾 qiè ㄑㄧㄝˋ  1. 旧时男人娶的小老婆。  2. 谦辞,旧时女人自称:~身。贱~。妾身,小妾。有歧义,不建议作为名字。

康熙字典

卷别 :正文・丑集下 部首:女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608頁,第16

同文書局本: 第257頁,第39

標點整理本: 第194頁,第4

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𡘋七接切,音踥 —— 接也,得接于君子者也。禮・曲禮》:買妾,不知其姓,則卜之。前漢・五行志》:處妾遇之而孕。【註】處妾,童女也。

又,國名。山海經》:雨師妾在其北。楊愼曰:雨師妾如姮娥織女之類,非。下文元股國在雨師妾北,可證。

又,姓。漢妾胥,妾志,見《印藪》。

說文》:从䇂、从女。䇂音愆。

注解

〔妾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下,康熙部首是女部

〔妾〕字拼音是qiè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立、女

〔妾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辛,从女。甲骨文字形上面是“ň”( qiān )字,即古代刑刀,表示有罪,受刑。下面是“女”字。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。本义是女奴。

〔妾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qiè] ⑴ 旧时男人娶的小老婆。⑵ 谦辞,旧时女人自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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妾的意思

qièㄑㄧㄝˋ

基本解释

旧时男人娶的小老婆。

谦辞,旧时女人自称。~身。贱~。

详细解释

名词

1.会意。从辛,从女。甲骨文字形上面是“ň”( qiān )字,即古代刑刀,表示有罪,受刑。下面是“女”字。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。本义:女奴。

2.同本义。

woman slave;

妾,有罪女子给事者。 —— 《说文》八月臣妾。 —— 《周礼·太宰》纳女工妾三十人。 —— 《国语·晋语》臣妾逋逃。 —— 《书·费誓》

3.妻子之外另娶的女人。

concubine;

《春秋传》曰:“女为人妾,妾不娉也。” —— 《说文》梁嬴孕卜曰:将生一男一女。男为人臣,女为人妾。故名,男曰圉,女曰妾。 —— 《左传·僖公十七年》得妾以其子。 —— 《易·鼎》兑为妾。 —— 《易·说卦传》聘则为妻,奔则为妾。 —— 《礼记·内则》有妻有妾。 —— 《礼记·曲礼》毋以妾为妻。 —— 《谷梁传》复问其妾。 —— 《战国策·齐策》妾得无随乎。 —— 汉· 刘向《列女传》遂宠妾媵。清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
妾媵(随嫁的人;泛指妾);妻妾(妻与妾);妾妃(姬妾);妾侍(姬妾侍女之辈);妾妇(小妻;侧室)

代词

旧时妇女自称的谦词。

I;

妾不堪驱使,徒留无所施。 —— 古乐府《孔雀东南飞》妾事其父。 —— 汉· 刘向《列女传》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。 —— 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必以告妾。 —— 清· 林觉民《与妻书》妾愿随君行》

妾人(女子谦卑的自称);妾身(旧时女子谦称)

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三上反切七接切頁碼78頁,第10

妾有辠女子,給事之得接於君者。从䇂从女。《春秋》云:「女爲人妾。」妾,不娉也。
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从女、从辛,象有罪女子頭戴刑具之形。有罪女子較靈巧的往往被選為女侍,其有姿色者又進一步得侍寢席,後世『妻妾』的『妾』當是由這種身份逐步演化而來。」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五反切七接反頁碼218頁,第4行,第1

妾有罪女子,給事之得接於君者。從䇂,從女。《春秋》云:「女爲人妾,妾不娉也。」

鍇注臣鍇曰:「通論詳矣。」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三上反切七接切古音第八部頁碼408頁,第4許惟賢184頁,第6

妾有辠女子給事之得接於君者。

段注十二字一句。妾接曡韵。有罪女子給事若《周禮》女酒女漿女籩女醢女醯女監女幂女祝女史《內司服》女御縫人女御女工女春抌女饎女稾各若干人,各有奚若干人是也。鄭注女酒,女奴曉酒者。古者從坐男女𣳚入縣官爲奴。其少才知以爲奚。今之侍史官婢或曰奚宦女。云得接於君者,如《內司服》縫人皆有女御。鄭云有女御者以衣服進。或當於王。廣其禮使無色過。是也。奚,《女部》作㜎。

从䇂女。

段注䇂女者,有罪之女也。七接切。八部。

《春秋傳》云:女爲人妾。

段注傳字今補。《左傳》僖十七年。卜招父曰:男爲人臣。女爲人妾。越王句踐亦云:身請爲臣。妻請爲妾。

妾,

段注逗。

不娉也。

段注此釋《左傳》妾字之義。別於上文有罪女子之得接者也。《內則》曰:聘則爲妻。奔則爲妾。不必有罪。故云爾。此與釋尚書𤊾席,曰圛一例。
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
章太炎 (近代)

女有辠者,漢有官婢是也。引申為妻妾,不聘者也。

女有辠者。引申為妻妾。

女有罪者,引申妻妾。

白话解释

妾,有罪的女子中,为君王服务并有机会接触君王的女子。字形采用“、女”会义。《春秋左传》上说:“如果是女的,将成为别 人的侍妾。”妾,就是不娉而娶的女子。

字形解说

甲骨文「妾」字從女,上有「辛」,「辛」是一種類似鑿子的刑具,因此整個字表現的是一個女罪犯或女俘虜,古代常把罪犯或俘虜當成奴隸,因此「妾」字的本義是「女奴隸」。在六書中屬於會意。《說文》:「妾,有辠女子給事之得接於君者。从䇂、从女。《春秋》云:『女為人妾。』妾,不聘也。」其解釋大體是對的,但分析字形「从䇂」,不確。

妾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156頁,第6字
2陳昌治本第223頁,第3字
3黃侃手批第176頁
4說文校箋第108頁,第10字
5說文考正第101頁,第2字
6說文今釋第361頁,第2字
7說文約注第625頁,第1字
8說文探原第1455頁,第1字
9說文集注第533頁,第2字
10說文標整第64頁,第11字
11標注說文第108頁,第11字
12說文注箋第804頁,第1字
13說文詁林第3198頁【補遺】第16467頁
14通訓定聲第577頁,第5字
15說文義證第224頁【崇文】第893頁
16說文句讀第309頁
17說文新證第167頁,第1字
18章授筆記第118頁,第1字
19古字詁林第三冊,第152頁,第1字
20古字釋要第279頁,第1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