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038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34頁,第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81頁,第3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薄故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蒲故切,𡘋音步。《說文》:取也。《增韻》:擒捉也。
义又,其人在而直追取之曰逮。其人亡而討捕之曰捕。《前漢・灌夫傳》:遣吏分曹逐捕。又,〈韓延壽傳〉:吏無追捕之苦。
义又,姓。漢捕巡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方遇切,音付 —— 擊取也。與搏同。
注解
〔捕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捕〕字拼音是bǔ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甫。
〔捕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手,甫声。捕的原始意义是追捕逃亡的奴隶。本义是捕捉,捉拿。
〔捕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ǔ] ⑴ 捉,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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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捕的意思
捕
bǔㄅㄨˇ基本解释
◎捉,逮。~捉。~获。~杀。巡~。缉~。~风捉影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形声。从手,甫声。捕的原始意义是追捕逃亡的奴隶。本义:捕捉,捉拿。
2.同本义。
catch; arrest;
捕,取也。 —— 《说文》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。 —— 《汉书·灌夫传》吏无追甫之苦。 —— 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变斗杀伤捕伍邻。 —— 《急就篇》至高邮,制府檄下,几以捕系死。 —— 文天祥《指南录·后序》他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,讼共禁弗予。 —— 《史记·吴王濞列传》捕鼠不如狸狌。 —— 《庄子·秋水》捕影而视之。 —— 《周髀算经》武陵人捕鱼为业。 —— 晋· 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捕者既不至。 —— 清· 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而吾以捕蛇独存。 —— 唐· 柳宗元《捕蛇者说》
捕鱼;捕快(旧时官府中专事捉拿强盗的差役);捕书(清代地方衙门掌管捕捉罪犯的书吏);捕生(捕捉野生动物)
3.追寻,搜寻。
seek;
而抄捕南海馆之报忽至。 —— 清· 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诏使孺卿逐捕。 —— 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
捕援(索求推举)
名词
1.旧时衙门担任缉捕的差役 。
policeman;
捕厅(称州、县官署的辅佐官,如县丞、典史、吏目等。多负责缉捕盗匪);捕头(巡捕的头目)
2.姓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二上反切薄故切頁碼第407頁,第29字續丁孫
捕
取也。从手甫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三反切盤怖反頁碼第978頁,第4行,第3字述
取也。從手甫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二上反切薄故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2436頁,第2字許惟賢第1059頁,第5字
取也。
段注此與搏義別。
从手。甫聲。
段注薄故切。五部。
白话解释
捕,抓获。字形采用“手”作边旁,采用“甫”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,從手、甫聲。篆文、隸書、楷書同。字從「手」為義符,表示是手部的動作;從「甫」為聲符,不兼義,依《說文》,「甫」字本義為「男子美稱也」,此義與「捕」無關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
捕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805頁,第12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1032頁,第1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773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538頁,第10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483頁,第16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779頁,第5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3008頁,第3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6023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2584頁,第5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321頁,第13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516頁,第6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4270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1968頁【補遺】第17824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608頁,第1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064頁【崇文】第4253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755頁 |
17 | 古字詁林 | 第九冊,第717頁,第1字 |
18 | 古字釋要 | 第1128頁,第6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