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中 部首:貝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95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10頁,第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87頁,第1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吐濫切,音倓。《玉篇》:蠻夷以財贖罪也。同「𧵊」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杜覽切,音啖 —— 義同。
注解
〔賧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貝部。
〔賧〕字拼音是dǎ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貝、炎。
〔賧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dǎn] ⑴ 见“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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賧赕
dǎnㄉㄢˇ基本解释
◎见“赕”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古代南方一些少数民族以财赎罪。亦指赎罪的财货 。
atone for one's crime;
賧税(古代统治者向南方少数民族征收的赋税);賧物(南方少数民族的贡品)
2.古代一些少数民族对江河的称呼。
river;
川谓之賧,谷谓之浪,山谓之和。 —— 《蛮夷风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