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

biàn ㄅㄧㄢˋ

21画

14

uyuh

yjyrj

sess

00441

21画

14

414311341112514143112

左中右结构

基本区U+8FAF

指分辩、争辩、辩证。

康熙字典
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下 部首:辛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2999頁,第11

同文書局本: 第1252頁,第14

標點整理本: 第1235頁,第26

同「辨」。說文》:判也。廣韻》:別也。易・履卦》: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
又,詳審也。周禮・天官》: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

又,明悉也。易・大有》:明辯晳也。

又,《集韻》:巧言也。禮・王制》:言僞而辯。史記・荀卿傳》: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

又,爭辯也。禮・鄕飮酒義》: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

又,《說文》:治也。書・酒誥》:勿辯乃司。左傳・昭元年》:主盟者,誰能辯焉。【註】辯,治也。

又,微辯,諷諭也。禮・儒行》:其過失可微辯,而不可面數也。

又,與徧通。禮・樂記》:其治辯者,其禮具。【註】辯,徧也。史記・五帝紀》:辯于羣神。書・舜典》作徧。

又,與平通。字彙補》:平均也。史記・五帝紀》: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書・堯典》作平。

又,《五音集韻》:下辯,地名,在武鄕。
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筆列切;《正韻》:必列切,𡘋音䇷 —— 與貶同。周禮・秋官・士師》: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【註】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𠛬罰國事有所貶損。

注解

〔辯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辛部

〔辯〕字拼音是biàn,左中右结构,可拆字为辡、言

〔辯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biàn] ⑴ 见“辩”。

笔画相同的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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辯的意思

biànㄅㄧㄢˋ

基本解释

见“辩”。

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符蹇切頁碼488頁,第12

辯治也。从言在辡之閒。

附注王筠句讀:「辯即辡之絫增字。」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二十八反切皮緬反頁碼1138頁,第4行,第1

辯治也。從言在辡之間。

鍇注臣鍇曰:「察言以治之也,會意。」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十四下反切符蹇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2966頁,第3許惟賢1288頁,第5

辯治也。

段注治者,理也。俗多與辨不別。辨者,判也。

从言在辡之閒。

段注謂治獄也。會意。符蹇切。十二部。
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
章太炎 (近代)

今之辦字,故訓治。

辯事,俗作辦,《漢書》尚作辯。

白话解释

辩,依法治理。字形采用“言、辡”会义,表示言在“辡”之间。

字形解说
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。戰國文字字形從言、辡聲。從言,指法庭上的爭訟言辭;辡聲,聲兼義,指犯罪者在法庭上的相互論辯。從言、辡聲,表示犯罪者在法庭上的爭辯言辭。辯為辡的後起字,以辡字用為偏旁構件後,分化辯字以表示法庭上的爭訟言辭;分化辨字以表示辨別爭訟言辭的是非;分化辦字以表示法官處理的方法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

辯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968頁,第4字
2陳昌治本第1245頁,第5字
3黃侃手批第926頁
4說文校箋第651頁,第2字
5說文考正第582頁,第3字
6說文今釋第2160頁,第2字
7說文約注第3594頁,第2字
8說文探原第7219頁,第2字
9說文集注第3077頁,第2字
10說文標整第387頁,第9字
11標注說文第625頁,第1字
12說文注箋第5145頁,第2字
13說文詁林第14151頁【補遺】第18131頁
14通訓定聲第3358頁,第5字
15說文義證第1291頁【崇文】第5161頁
16說文句讀第2129頁
17章授筆記第610頁,第1字
18古字詁林第十冊,第1048頁,第2字
19古字釋要第1349頁,第2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