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上 部首:米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166頁,第2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908頁,第1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69頁,第19字
音《廣韻》:相玉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須玉切;《正韻》:蘇玉切,𡘋音涑。《說文》:嘉穀實也。《韻會小補》:粟爲陸種之首,米之有甲者。《書・禹貢》:四百里粟。《周禮・地官》:旅師掌聚野之耡粟、屋粟、閒粟。【註】耡粟,民相助作,一井之中所出,九夫之稅粟也;屋粟,民有田不耕,所罰三夫之稅粟;閒粟,閒民無職事者所出,一夫之征粟。《爾雅・釋草》〔註〕:秫謂黏粟,與穀相似,米黏。北人用之釀酒,其莖稈似禾而粗大。
义又,地名。《穀梁傳・文十年》:及蘇子盟于女粟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左馮翊屬縣粟邑。【註】莽曰粟城。《水經注》:睢水,又東逕粟縣。
义又,水名。《水經注》:居庸縣故城,魏上谷郡治,有粟水在焉。
义又,官名。《史記・孝景紀》:更命治粟內史爲大農。
义又,國名。《北史・魏明帝紀》:大延元年八月,粟特國遣使朝貢。
义又,姓。袁紹魏郡太守粟舉。
义又,沙謂之粟。《山海經》:柜山有英水,中多丹粟。【註】細丹沙如粟也。
义又,《廣東新語》:連山有八排猺,自稱猺丁曰八百粟。
音又,叶思積切,韓愈〈進學解〉:月費俸錢,歲靡廩粟;子不知耕,婦不知織。
义本作𥻆。
注解
〔粟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米部。
〔粟〕字拼音是sù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覀、米。
〔粟〕字造字法是会意,象草木果实下垂的样子。后隶变为“西”。本义是粟子,谷子。
〔粟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ù] ⑴ 一年生草本植物,子实为圆形或椭圆小粒。北方通称“谷子”,去皮后称“小米”⑵ 古代泛称谷类⑶ 姓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𥟫的意思
基本释义
𥟫
◎同“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