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上 部首:米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170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909頁,第2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70頁,第27字
音《海篇》:音分 —— 掃棄之也。
音又,音奮 —— 義同。〇【按】糞,或作𢍨,當卽𥹻字之譌。
注解
〔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米部。
〔𥹻〕字拼音是fè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米、弃。
〔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undefined] ⑴ 扫除。《改併四聲篇海•米部》引《餘文》:“𥹻,埽棄之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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𥹻
基本解释
◎扫除。《改併四聲篇海•米部》引《餘文》:“𥹻,埽棄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