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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中下结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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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
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下 部首:至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2397頁,第4

同文書局本: 第1001頁,第23

標點整理本: 第970頁,第12

廣韻》:古文屋字。註詳尸部六畫。

注解

𦤿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下,康熙部首是至部

𦤿〕字上中下结构,可拆字为󺹓、冖、至

𦤿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undefined] ⑴ 同“屋”。《説文•尸部》:“𦤿,古文屋。”《廣韻•屋韻》:“𦤿,古文(屋)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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𦤿的意思

𦤿

基本解释

同“屋”。《説文•尸部》:“𦤿,古文屋。”《廣韻•屋韻》:“𦤿,古文(屋)。”

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八上反切烏谷切頁碼277頁,第24

屋居也。从尸。尸,所主也。一曰尸,象屋形。从至。至,所至止。室、屋皆从至。

𡲃

𡲃籒文屋从厂。

𦤿

𦤿古文屋。

附注段玉裁注:「凥各本作居,誤,今正。」又「屋者,室之覆也。引申之,凡覆於上者皆曰屋。」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十六反切烏谷反頁碼709頁,第3行,第3

𦤿居也。從尸,尸,所主。一曰尸象屋形;從至,至,所止;屋、室皆從至。

鍇注臣鍇曰:「經傳皆訓尸爲主也;屋,人居所主也。」

反切………頁碼709頁,第4行,第1

籒文屋從厂。

反切………頁碼709頁,第5行,第1

古文屋。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八上反切烏谷切古音第三部頁碼1600頁,第6許惟賢701頁,第4

𦤿凥也。

段注凥各本作居。誤。今正。凡凥處,於尸得几之字引伸。不當用蹲居字也。屋者,室之覆也。引申之凡覆於上者皆曰屋。天子車有黃屋。詩箋。屋,小帳也。

从尸。

段注句。

尸,

段注逗。

所主也。

段注凡尸皆得訓主。屋从尸者,人爲屋主也。

一曰尸象屋形。

段注此从尸之又一說也。上象覆。旁象壁。

从至。

段注句。

至,

段注句。

所止也。屋室皆从至。

段注室下亦曰:至,所止也。烏谷切。三部。

籒文屋。从厂。

段注呼旱切

古文屋。

段注按此字葢卽《手部》古文握字。見於《淮南書》。淺人補入此耳。

白话解释

屋,人们居住的地方。字形采用“尸”作边旁。“尸”表示房屋的主人。另一种说法认为,“尸”像房屋的形状。字形也采用“至” 作边旁,“至”表示劳作的人们停下休息的地方。“室”、“屋”两字都采用“至”作边旁。,这是籀文写法的“屋”字,字形 采用“厂”作边旁。,这是古文写法的“屋”字。

字形解说
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。戰國文字形與《說文》篆文、古文相近,其中有上或從古文握,用為聲符。篆文從尸、至。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《說文》:「凥也。从尸。尸,所主也。一曰,尸象屋形。从至。至,所止也。屋室皆从至。」段注:「屋者,室之覆也。引申之凡覆於上者皆曰屋。」

屋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547頁,第5字
2陳昌治本第699頁,第1字
3黃侃手批第531頁
4說文校箋第356頁,第17字
5說文考正第337頁,第7字
6說文今釋第1216頁,第2字
7說文約注第2080頁,第2字
8說文探原第4250頁,第2字
9說文集注第1797頁,第2字
10說文標整第217頁,第15字
11標注說文第348頁,第12字
12說文注箋第2888頁,第1字
13說文詁林第8551頁【補遺】第17279頁
14通訓定聲第1502頁,第1字
15說文義證第733頁【崇文】第2929頁
16說文句讀第1145頁
17說文新證第677頁,第1字
18古字詁林第七冊,第684頁,第1字
19古字釋要第815頁,第5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