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戌集中 部首:音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341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397頁,第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90頁,第23字
音《唐韻》:市招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時饒切;《正韻》:時昭切,𡘋音軺。《說文》:虞舜樂也。《玉篇》:繼也、紹也。《書・益稷》:《簫韶》九成。《禮・樂記》:韶,繼也。【註】韶之言紹也,言舜能繼紹堯之德。
义又,《左傳・襄二十九年》:見舞《韶》、《濩》者。【註】殷湯樂。【疏】言其能紹繼大禹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一曰美也。《韻會》:凡言韶華、韶光取此。
义又,《韻會》:州名。古百越地,漢曲江縣,隋置韶州。有兩石相對如雙闕,或曰舜作樂於此,故名韶石。
义又,姓。《正字通》:晉中牟令韶石。
义《廣韻》同「㲈」,《集韻》亦作招。
注解
〔韶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中,康熙部首是音部。
〔韶〕字拼音是shá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音、召。
〔韶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音,召声。本义是传说中的虞舜时代的乐曲名。
〔韶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áo] ⑴ 古代乐曲名。⑵ 美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𪔓的意思
基本释义
𪔓
◎同“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