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21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54頁,第2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01頁,第3字
义《玉篇》:古文麓字。註見鹿部八畫。〇【按】《說文》麓、㯟二文𡘋收林部。今从林者皆歸木部,麓字別見鹿部,非。
注解
〔㯟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㯟〕字拼音是lù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林、彔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㯟的意思
基本释义
㯟
◎同“麓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盧谷切頁碼第195頁,第9字續丁孫
麓
守山林吏也。从林鹿聲。一曰林屬於山爲麓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沙麓崩。」
㯟
古文从录。
附注沈濤古本考:「《御覽》五十七《地部》引作『林屬於山曰麓,一曰麓者守山林吏也。』是古本以林屬於山為正解,守山林吏為一解。蓋麓本林屬於山之名,因而守山林之吏即名為麓,義有後先,足徵今本之倒置矣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一反切盧木反頁碼第501頁,第2行,第1字述
守山林吏也。從林鹿聲。一曰林屬於山爲麓。《春秋左傳》曰:「沙麓崩。」
鍇注臣鍇按:《周禮》:「虞衡掌山澤林麓,士若干人。」《春秋左傳》曰「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」是也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501頁,第3行,第1字述
古文。
鍇注臣鍇曰:「彔聲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盧谷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1084頁,第4字許惟賢第477頁,第5字
守山林吏也。
段注《左傳》。山林之木。衡鹿守之。杜曰:衡鹿,官名也。按鹿者,麓之假借字。天子曰林衡。諸侯曰衡鹿。皆守山林吏也。《晉語》。史黯曰:主將適螻而麓不聞。韋曰:麓,主君苑囿者。
從林。鹿聲。
段注盧谷切。三部。按此亦形聲包會意。守山林之吏,如鹿之在山也。
一曰林屬於山爲麓。《春秋傳》曰:沙麓崩。
段注《春秋》僖公十四年文。三傳同。《穀梁傳》曰:林屬於山爲麓。《周禮》、《王制》皆云林麓。鄭云:山木生平地曰林。生山足曰麓。《詩・大雅・旱麓》毛曰:麓,山足也。葢凡山足皆得偁麓也。亦假借作鹿。易。卽鹿無虞。虞翻曰:山足稱鹿。鹿,林也。
古文從彔。
段注彔聲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本只作鹿,猶守山林吏稱騶虞同,後加林字以尊官吏耳。「大錄」(錄=麓)為宰相亦通,因當時皇帝在山(禁字从林),宰相不過管其林木耳。古人以神道設教,居山顛以近神耳,摩西[一]陳「十戒」亦在山,可證。
守山林吏也,本只作鹿。猶「騶虞」獸名,守山林吏名「衡虞」之類。後加林字者,以尊官吏耳(段云:「鹿者,麓之假借字」,未確)。《尚書》「納于大麓」,漢亦作「大錄」,或說為宰相,亦通。蓋因當時皇帝在山(禁字从林),宰相不過管其林木耳。古人以神道設教,故君居山巔以近神耳,猶摩西陳「十戒」亦在山,可證。[一]摩西,基督放《聖經》中人物。基督教教義中的「十戒」由他頒頌,婿「摩西十戒」。
白话解释
麓,守山林的官吏。字形采用“林”作边旁,“鹿”作声旁。一种说法认为,树林连着山脚为“麓”。《春秋传》上说:“沙山的山脚崩塌了。”
字形解说
甲骨文像鹿在樹林中間。金文上「林」下「彔」。戰國文字「鹿」在「林」下。篆文從林、鹿聲。從「林」,表示與山林有關;「鹿」表示音讀,也兼表鹿喜歡生活在林中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《說文》另收有古文作上「林」下「彔」,與金文相同。楷書從篆文來。
麓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386頁,第4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501頁,第5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386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251頁,第6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241頁,第7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862頁,第3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1508頁,第2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3264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1274頁,第2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153頁,第5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248頁,第4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1995頁,第2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6295頁【補遺】第16922頁【後編】第18195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478頁,第3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522頁【崇文】第2085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788頁 |
17 | 章授筆記 | 第258頁,第5字 |
18 | 古字詁林 | 第六冊,第26頁,第1字 |
19 | 古字釋要 | 第601頁,第5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