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上 部首:竹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119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887頁,第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47頁,第4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正韻》:則前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將先切,𡘋音湔。《說文》:表識書也。《篇海》:古者,紀其事,以竹編次爲之。《廣雅》:箋,云也;又,書也。
义鄭康成衍《毛氏詩傳》之未盡者曰箋。呂忱《字林》:鄭以毛學審備,遵暢厥旨,所以表明毛意,記識其事,故特稱爲箋。《博物志》:聖人制作曰經,賢者著述曰傳,鄭康成註《毛詩》曰箋。或云毛公嘗爲北海郡守,鄭是此郡人,謙敬不敢言註,但表識其不明者耳。
义《玉篇》:通作牋。
注解
〔箋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。
〔箋〕字拼音是jiā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𥫗、戔。
〔箋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iān] ⑴ 见“笺”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䇳的意思
基本释义
䇳
◎“箋” 的日本简体字。见《 日本常用字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