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下 部首: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056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77頁,第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63頁,第18字
音《唐韻》:昨何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才何切,𡘋音醝。《玉篇》:縣名,屬沛郡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沛郡酇縣。【註】本作䣜。王莽改曰贊治,故遂以䣜爲酇。《正字通》:《正韻》十四歌,䣜酇兩收。䣜註,沛國邑名,亦作酇;酇註,此沛國之酇,又南陽之酇,本音贊。班固曰:蕭何之所封,與何同「韻」。則南陽之酇有平去二聲。互詳後酇字註。
注解
〔䣜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邑部。
〔䣜〕字拼音是cuó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虘、⻏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䣜的意思
基本释义
䣜
◎同“酂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昨何切頁碼第210頁,第23字續丁孫
䣜
沛國縣。从邑虘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二反切粗何反頁碼第540頁,第3行,第1字述
沛國縣。從邑虘聲。今鄼縣。
鍇注臣鍇曰:「即蕭何所封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六下反切昨何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1176頁,第5字許惟賢第517頁,第8字
沛國縣。
段注《前志》沛郡酇。《後志》沛國酇。陳勝攻銍酇苦柘譙。謂此酇也。今河南歸德府永城縣縣西南有故酇縣城。
从邑。虘聲。
段注昨何切。通《典引・說文》在何反是也。古音在五部。
今酇縣。
段注謂本爲䣜縣,今爲酇縣。古今字異也。班固泗水亭長碑曰:文昌四友。漢有蕭何。序功第一。受封于䣜。正作䣜。《水經注》曰:渙水又東徑酇縣城南。《春秋》襄公十年。公會諸矦及齊世子光於䣜。今其地䣜聚是也。按今三經皆作柤。酈所據作䣜。此皆古字作䣜之證。許云今酇縣者,謂當時皆作酇。故著之。如邟縣旣爲周承休矣。而必存邟字以著其始也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䣜、酇,歌寒對轉。
䣜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415頁,第11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535頁,第4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412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268頁,第1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258頁,第10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926頁,第6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1602頁,第3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3452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1369頁,第4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164頁,第11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265頁,第9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2140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6674頁【補遺】第16993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739頁,第4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563頁【崇文】第2249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856頁 |
17 | 章授筆記 | 第277頁,第9字 |
18 | 古字詁林 | 第六冊,第329頁,第4字 |
19 | 古字釋要 | 第641頁,第14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