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中 部首:人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51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3頁,第3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8頁,第21字
音《集韻》:房越切 —— 與伐同。揚子《太𤣥經》:勇侏之傠,盜蒙決夬。【註】無道爲侏,反義爲傠;無道反義,衆惡所歸,故宜決。
注解
〔傠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中,康熙部首是人部。
〔傠〕字拼音是fá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亻、討。
〔傠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á] ⑴ 古同“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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傠
fáㄈㄚˊ基本解释
◎古同“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