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027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29頁,第2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76頁,第10字
音《唐韻》:職雉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軫視切,𡘋音旨。《說文》:手指也。《易・說卦》:艮爲指。【疏】取其執止物也。《左傳・宣四年》:子公之食指動。【疏】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又,〈定十四年〉:闔廬傷將指。【註】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
义又,《廣韻》:斥也。《易・繫辭》: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【疏】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
义又,示也。《禮・玉藻》: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《前漢・蕭何傳》: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【註】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
义又,《增韻》:指麾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六十曰耆,指使。【註】指事使人也。《前漢・賈誼傳》:頤指如意。【註】但動頤指麾,則所欲皆如意。
义又,直指,官名。《前漢・武帝紀》: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衣繡衣,杖斧,分部,逐捕羣盜。
义又,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《書・盤庚》:王播吿之修,不匿厥指。《前漢・孔光傳》:不希指苟合。【註】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
义又,歸趣也。《孟子》: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《前漢・河閒獻王傳》:文約指明。【註】指,謂義之所趨,若人以手指物也。
义又,美也。《荀子・大略篇》:不時宜,不敬交,不驩欣,雖指非禮也。
义《集韻》:或从月,作脂。
卷目:考證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愛日堂藏本: 第243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48頁,第33字
《定十四年》闔廬傷將指。
謹照原文闔廬上增以戈擊三字。
注解
〔指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指〕字拼音是zhǐ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旨。
〔指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ǐ] ⑴ 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⑵ 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⑶ 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⑷ 点明,告知⑸ 直立,竖起⑹ 意向针对⑺ 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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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
zhǐㄓˇ基本解释
①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手~。巨~(大拇指)。~甲。~纹。~印。屈~可数。
②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。下了三~雨。
③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。~着。~画。~南针。~手画脚。
④点明,告知。~导。~引。~正。~责。~控(指名控告)。~摘。~挥。~日可待。
⑤直立,竖起。令人发( fà )~(形容极为愤怒)。
⑥意向针对。~标。~定。
⑦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详细解释
名词
1.手指。手掌的五个终端部分之一。
finger;
指,手指也。 —— 《说文》骈拇枝指。 —— 《庄子·骈拇》是犹伛身而好升高也,指其顶者愈众。 —— 《荀子·儒效》指如削葱根。 —— 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两鬓苍苍十指黑。 —— 唐· 白居易《卖炭翁》以指叩门。 —— 明· 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虽人有百手,手有百指,不能指其一端。 —— 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
指下(手指按下,比喻诊脉看病);伸手不见五指;屈指可数;指甲,指爪(指纹痕迹,手指尖端,指端背面扁平的表皮角质层);指尺(古时以中指的中节为一寸);指掌(手指和手掌);指语(哑语的一种,以手指形状、姿势表示拼音字母)
2.足指也叫做指。
toe;
乃扪足曰:“虏中吾指。” —— 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
3.近代误写作“趾”
4.意旨;意向。
intention;
其指极大。 —— 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承从天之指。 —— 《管子·侈靡》。注:“指,意也。”大将军阴受上指。 —— 《汉书·李广传》乃论六家之要指。 —— 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
指约(旨意简约);指略(要旨);指象(天以景象示意);指意(指意,意向)
5.一个手指的宽度 。
finger breadth; digit;
肝大三指;二指宽。
动词
1.指向;指着。
point at; point to;
自是指物作诗立就。 —— 宋· 王安石《伤仲永》微指左公。 —— 清· 方苞《左忠毅公逸事》不能指其一端。 —— 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右手指卷。 —— 明· 魏学洢《核舟记》
指景(指着太阳,“指日心誓,叹以自明也”);指天誓日(指着天、日发誓,表明心迹);指东划西(指手划脚做手势)
2.指定。
appoint;
望路殊未穷,指期今已促。 —— 唐· 杜德舆《奉使宜春渡新淦江》
指省(由官员出一笔钱,免去抽签,自己指定任职省分);指克(指定期限);指配(指定许配)
3.指示。
instruct;
辞也者,各指其所也。 —— 《易·系辞上》
指麾(发令调度;指挥);指受(指注。受命,指示,指点);指办(指派办理);指裁(指示,裁夺)
4.指点。
show how;
指迷团灵心讲射,擅巧技妙算谈天。 —— 《镜花缘》
指顾(手指目顾);指受(指点;传授);指诀(指点要诀);指告(指点晓谕);指喻(指正告知)
5.指责。
censure;
里谚曰:“千人所指,无病而死。” —— 《汉书·王嘉传》
指搠(指指点点;指手画脚);指切(指摘;指责);指首(指名告发);指怒(议论指斥)
6.诬指。
frame sb.;
洒家又不曾杀你,你如何拿住洒家,妄指平人。 —— 《水浒全传》
指攀(招供时攀扯牵连别人);妄指(无证诬告)
7.阐明,陈述 。
state;
指宜(指事类情。阐明,阐述整理);指申(指陈,指言;陈述,指明)
形容词
1.竖起。
vertical;
发尽上指冠。 —— 《战国策·燕策》头发上指,目眥尽裂。 —— 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直指(笔直指向);指冠(头发直竖)
2.通“旨”。美好。
fine;
不时宜,不敬交,…,虽指,非礼也。 —— 《荀子》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二上反切職雉切頁碼第400頁,第11字續丁孫
指
異體𢫾
手指也。从手𠤔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三反切職美反頁碼第962頁,第6行,第1字述
手指也。從手旨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二上反切職雉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2372頁,第5字許惟賢第1031頁,第5字
手指也。
段注手非指不爲用。大指曰巨指,曰巨擘。次曰食指,曰啑鹽指。中曰將指。次曰無名指。次曰小指。叚借爲恉《心部》曰:恉,意也。
从手。旨聲。
段注職雉切。十五部。
白话解释
指,手指。字形采用“手”作边旁,采用“”旨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,從手、旨聲。篆文、隸書、楷書同。字從「手」為義符,表示是屬於手部的器官;從「旨」為聲符,無兼義功能,依《說文》,「旨」字本義為「美也」,意思是「美味」,此義與「指」無關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
指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790頁,第1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1007頁,第1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758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524頁,第11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473頁,第6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737頁,第3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2933頁,第3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5870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2523頁,第4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314頁,第4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502頁,第10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4167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1715頁【補遺】第17782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2330頁,第4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040頁【崇文】第4157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708頁 |
17 | 古字詁林 | 第九冊,第604頁,第1字 |
18 | 古字釋要 | 第1105頁,第2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