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38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62頁,第1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09頁,第5字
音《唐韻》:烏莖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於驚切;《正韻》:於京切,𡘋音鶯。《說文》:果名,櫻桃也。一名含桃。《禮・月令》:仲夏之月,以含桃先薦寢廟。《爾雅翼》:果熟最先,故云先薦。《呂覽》〔高誘註〕:以鸎所含食,故曰含桃。又名鸎桃。王維〈敕賜櫻桃〉詩:纔是寢園春薦後,非關御苑鳥銜殘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木》:楔,荆桃。【郭璞註】今櫻桃也。【孫炎註】最大而甘者,謂之崖蜜。蘇軾〈橄欖〉詩:待得餘甘回齒頰,巳輸崖蜜十分甜㊟〔巳已古文同,巳即已,下同。原文作:已輸崖蜜十分甜〕。《本草》:一名朱桃,一名麥英;深紅者爲朱櫻,黃者爲蠟櫻。
音又,《集韻》:伊盈切,音嬰 —— 義同。
卷目:考證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愛日堂藏本: 第328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53頁,第10字
《禮・月令》仲夏之月,以含桃先薦寢廟。
謹照原文 以上增羞字。
注解
〔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櫻〕字拼音是yī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嬰。
〔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īng] ⑴ 见“樱”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櫻的意思
櫻樱
yīngㄧㄥ基本解释
◎见“樱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六上反切烏莖切頁碼第194頁,第26字續丁孫
櫻
果也。从木嬰聲。
附注鄭珍新附考:「王氏念孫別為說云:嬰者,小之偁。如小兒名『嬰兒』。『櫻桃』,桃之小者也。」
櫻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384頁,第10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499頁,第10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384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250頁,第12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240頁,第14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858頁,第3字 |
7 | 說文探原 | 第3257頁,第3字 |
8 | 說文集注 | 第1269頁,第3字 |
9 | 說文標整 | 第152頁,第19字 |
10 | 標注說文 | 第247頁,第13字 |
11 | 說文注箋 | 第1989頁,第2字 |
12 | 說文詁林 | 第6275頁 |
13 | 古字詁林 | 第五冊,第1007頁,第6字 |
14 | 古字釋要 | 第598頁,第12字 |
15 | 新附通誼 | 第22頁,第3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