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申集下 部首:行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660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10頁,第1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085頁,第15字
音《唐韻》:戸庚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何庚切,𡘋音行。《書・舜典》:同律度量衡。《前漢・律歷志》:衡,平也,所以任權而均物,平輕重也。《荀子・禮論》:衡誠懸矣,則不可欺以輕重。
义又,《書・舜典》: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【傳】璣衡,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。《漢書註》:衡謂渾天儀也。
义又,樓殿邊欄楯也。《前漢・袁盎傳》:百金之子不騎衡。
义又,勺柄,龍頭也。《周禮・冬官・玉人》:大璋、中璋九寸,邊璋七寸,衡四寸。
义又,眉目之閒也。蔡邕〈釋誨〉:揚衡含笑。左思〈魏都賦〉:盱衡而誥。
义又,斗之中央也。《前漢・天文志》:衡殷南斗。
义又,橫也。《前漢・𠛬法志》:合縱連衡。師古曰:戰國時,齊楚韓魏燕趙爲縱,秦國爲衡。秦地形東西橫長,故爲衡也。
义又,楅衡,所以楅持牛,使不得抵觸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》:凡祭祀,飾其牛牲,設其楅衡。
义又,《小爾雅》:斤十謂之衡,衡有半謂之秤。
义又,維持冠者曰衡。《左傳・桓五年》:衡紞綋綖。
义又,掌山林者謂之衡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太宰》:虞衡,作山澤之材。
义又,阿衡,官名。《書・太甲》:惟嗣王不惠于阿衡。
义又,地名。〈周語〉:以諸侯朝于衡雝。【註】衡雝,鄭地,在今河內。
义又,山名。《爾雅・釋山》:江南衡。【註】南岳衡山也。
义又,水名。《水經注》:衡水東經阜城縣故城。
义又,姓。《通志・氏族略》:伊尹爲湯阿衡,子孫因以爲氏。一云魯公子衡之後,以王父字爲氏。漢有衡威、衡驃卿。
义又,與蘅通,杜衡也。司馬相如〈子虛賦〉:其東則有蕙圃衡蘭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胡盲切 —— 與橫通。《詩・齊風》:衡從其畝。【疏】衡,古通橫。
义又,《詩・陳風》:衡門之下,可以棲遲。【註】衡木爲門也。
音又,《毛詩古音攷》:音杭。〈小雅〉:約軧錯衡,八鸞瑲瑲。《史記・傳序》「維契作商,爰及成湯;太甲居桐,作盛阿衡」,𡘋叶音杭。
音《說文》:从角大、从行㊟〔《說文》作:从角、从大,行聲〕。《韻會》:俗作𢖍,非。
卷目:考證・申集下 部首:行部
愛日堂藏本: 第647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69頁,第22字
《左傳・桓五年》衡紞綋綖。
謹照原文五年改二年。綋綖改紘綖。
史記傳序,維契作商,爰及成湯,太甲居桐,作盛阿衡
謹照原文傳序改自序。作盛改德盛。
注解
〔衡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下,康熙部首是行部。
〔衡〕字拼音是héng,左中右结构,可拆字为行、𩵋。
〔衡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角,从大,行声。本义是绑在牛角上的横木。
〔衡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héng] ⑴ 秤杆,泛指秤⑵ 称量⑶ 反复思索做出决定,比较评定⑷ 平,对等⑸ 指北斗星⑹ 古同“横”,纵横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𡙏的意思
基本释义
𡙏
◎同“衡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四下反切戶庚切頁碼第138頁,第22字續丁孫
衡
牛觸,橫大木其角。从𧢲从大,行聲。《詩》曰:「設其楅衡。」
𡙏
古文衡如此。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金文从夨或大、从角,行聲。其初文當即[⿱角夨]或[⿱角大],[⿱角夨]从角、从夨,可能表達的是單支的獸角傾仄不平衡,而獸角往往成雙,因而保持平衡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八反切閑橫反頁碼第357頁,第3行,第1字述
牛觸,橫大木其角。從角、大,行聲。《詩》曰:「設其楅衡。」
鍇注臣鍇曰:「謂牛好牴觸,以木闌制之也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357頁,第3行,第2字述
古文衡如此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四下反切戸庚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741頁,第2字許惟賢第329頁,第5字
牛觸,橫大木。
段注各本大木下有其角二字。今依《韵會》所據鍇本。按許於吿字下曰:牛觸,角箸橫木所以吿也。是設於角者謂之吿。此云牛觸橫大木。是闌閑之謂之衡。衡與吿《異義》。大木𣃔不可施於角。此易明者。《魯頌傳》曰:楅衡,設牛角以楅之也。箋云:楅衡其牛角。爲其觸觝人也。許說與毛,鄭不同。毛,鄭謂設於角。許不云設於角也。《木部》云:楅以木有所畐束也。亦不言角。云大木者,字從大也。古多假衡爲橫。《玉人》注曰:衡古文橫。假借字也。鄭注《周禮》云:楅設於角。衡設於鼻。如椵狀。楅衡爲二。許於衡不言楅。於楅不言衡。葢亦二之。
从角大。行聲。
段注戸庚切。古音在十部。
詩曰:設其楅衡。
段注詩曰當作《周禮》曰。
古文衡如此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凡用木抵住者曰衡。漢有水衡都尉,即今釐卡,然用水栅也。
漢「水衡」之制與今釐卡、關柵同,橫木於水。《漢書》「林衡」,在此作栅以管山林。
牛觸,横大木其角。凡以木抵住者曰衡。漢有水衡都尉,水衡者,猶今釐卡,但用水栅也。
白话解释
衡,是牛角上的横木,因为有些牛脾性暴倔,喜欢用尖角抵触人或物,造成损失,所以在牛角上绑上比两角更宽的横木,这样使牛 角不能直接抵触到人或物。字形采用“角、大”作边旁,用“行”作声旁。《诗经》上有诗句唱道:“设计一款牛角上的横木。” ,古文的“衡”是这样写的。
字形解说
金文至楷書字形皆為從角、從大、行聲。「角」為獸角,於此特指牛角;「大」為人。角、大相合,表示牛角觸人的意思。「行」為道路,於此作為不示義的聲符,表示音讀。隸書及楷書字形中,「角」字下部作「田」,乃省變之故,構字之意並無不同。《說文》另收錄古文「」。「角」之金文作「」、「」,知其上部為角之變形。「」以示牛角觸人,當是「衡」的初文。在六書中屬於行聲,而《說文》古文字形則屬於會意。
衡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276頁,第9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369頁,第5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285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184頁,第6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173頁,第17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622頁,第5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1093頁,第3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2535頁,第2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909頁,第4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110頁,第25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180頁,第16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1425頁,第3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4749頁【補遺】第16698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3694頁,第3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371頁【崇文】第1481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548頁 |
17 | 說文新證 | 第366頁,第1字 |
18 | 章授筆記 | 第190頁,第3字 |
19 | 古字詁林 | 第四冊,第609頁,第3字 |
20 | 古字釋要 | 第454頁,第4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