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07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48頁,第1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94頁,第19字
音《唐韻》:親吉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戚悉切,𡘋音七。《類篇》與桼同,木可以桼物。
义又,《正韻》:木可爲杖。
义又,臺名。揚子《方言》:吳有館娃之宮,㯃娥之臺。【註】戰國時諸侯所立也。
注解
〔㯃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㯃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桼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㯃的意思
基本释义
㯃
◎同“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