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下 部首:舟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422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012頁,第2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981頁,第33字
义《正字通》:俗艁字。
注解
〔䒃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下,康熙部首是舟部。
〔䒃〕字拼音是zà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舟、造。
〔䒃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ào] ⑴ 同“艁”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䒃的意思
䒃
zàoㄗㄠˋ基本解释
◎同“艁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二下反切七到切頁碼第52頁,第29字續丁孫
造
就也。从辵吿聲。譚長說:造,上士也。
艁
異體䒃
古文造从舟。
附注高鴻縉《頌器考釋》:「(金文)𰍟,制造之本字,亦作艁,从宀,从舟,告聲。言屋或舟均人所製造也。後世通以造訪之造代之,久而成習,而𰍟與艁均廢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四反切雌報反頁碼第152頁,第6行,第2字述
就也。從辵告聲。譚長說:「造,上士也。」
鍇注臣鍇按:《禮》有「造士」也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52頁,第7行,第1字述
古文造從舟。
鍇注臣鍇曰:「天子造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二下反切七到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281頁,第8字許惟賢第126頁,第4字
就也。
段注造就曡韵。《廣雅》。造,詣也。
从辵。告聲。
段注七到切。古音在三部。
譚長說造,上士也。
段注《王制》。𦫵於司徒者不征於鄉。𦫵於學者不征於司徒。曰造士。注。造,成也。能習禮則爲成士。按依鄭則與就同義。
古文造。从舟。
段注《釋水》。天子造舟。《毛傳》同。陸氏云:《廣雅》作艁。按艁者,謂並舟成梁。後引伸爲凡成就之言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引申為初作之造(造舟)。襍䔏【奏】之䔏本作造。
造,即皂隸之造士。
因造就義引申為初始,即造字(即造隸之造字?)。造之引申為襍凑之凑之正字。(造舟,即數舟(木?)絣龓也)造次係雙聲連語,因造、次雙聲,故一次亦作一造。
就也。引申為雜凑(䔏字),蓋造舟由木凑拼也。造次雙聲聯語,故有「一次」作 「一造」者。
白话解释
造,作成。字形采用“辵”作边旁,“告”作声旁。谭长说,拥有制造技术的人,属于上士阶层。艁,这是古文写法的“造”,字形采用“舟”作边旁。
字形解说
金文從辵、聲(甲骨文有(早)字,即金文以下造、、艁、、、、、鋯……等字所從聲符「」之來源,與「告」為不同字。唯西周晚期以後,漸與「告」形混同);或從舟、聲;戰國文字從辵、聲,「」漸訛同「告」;篆文從辵、告聲;《說文》古文從舟、告聲;隸書、楷書從辵、告聲。字從「辵」為義符,表示與行動有關;從「」為聲符,沒有兼義功能,「」於甲骨文釋為「早」與「造」義無關,故不兼義。其從「舟」者亦為義符,表示「造舟」,與「造」之「製作」義有關;從「」為聲符,沒有兼義功能。戰國文字以下或從「告」聲者,亦無兼義功能,《說文》釋「告」之本義為「牛觸人,角箸橫木,所以告人也」,此義亦與「造」無關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
造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100頁,第13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148頁,第9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126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70頁,第18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65頁,第16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223頁,第5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397頁,第2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985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341頁,第2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41頁,第1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70頁,第15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539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2464頁【補遺】第16351頁【補編】第14879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128頁,第3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51頁【崇文】第601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202頁 |
17 | 說文新證 | 第123頁,第1字 |
18 | 章授筆記 | 第81頁,第1字 |
19 | 古字詁林 | 第二冊,第341頁,第1字 |
20 | 古字釋要 | 第183頁,第4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