佚

dié ㄧˋㄉㄧㄝˊ

7画

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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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280

7画

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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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右结构

基本区U+4F5A

同“逸”,也指美的意思。同“逸”。安逸,闲清,此字用于男子姓名智勇得志。可享清福。

康熙字典
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中 部首:人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218頁,第4

同文書局本: 第99頁,第3

標點整理本: 第23頁,第14

唐韻》:夷質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弋質切,𡘋音佾 —— 安逸不勞也。孟子》「四肢之於安佚也」,同「逸」。

又,隱遁也。孟子》:遺佚而不怨。

又,過失也。書・盤庚》:惟予一人有佚罰。

又,通作失。史記・韓非傳》「非吾敢橫失,能盡之難也」,《前漢・五行志》「魯夫人淫失於齊,卒殺桓公」,𡘋與佚同。

又,《荀子・哀公篇》「其馬將失」,與逸同。

又,姓。周佚之狐,鄭大夫。

又,人名。史佚,周武王時太史,名佚。

又,《韻會》:徒結切,音垤。揚子《方言》:佚,蕩緩也。前漢・揚雄傳》:爲人𥳑易佚蕩。

又,通迭,更也、遞也。史記・十二諸侯年表》:四國佚興。

又,與佾義同,行列也。揚雄〈蜀都賦〉:其佚則接芬錯芳,襜袩纖延。

說文》:从人,失聲,佚民也。一曰佚忽也。

注解

〔佚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中,康熙部首是人部

〔佚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yì、dié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亻、失

〔佚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人,失声。本义是隐逸的人。

〔佚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yì] ⑴ 同“逸”。⑵ 放荡⑶ 美⑷ 姓。 [dié] ⑴ 古同“迭”,轮流,更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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佚的意思

1ㄧˋ

基本解释

同“逸”。

放荡。淫~。~游。

美。~女。

姓。

详细解释

名词

1.形声。从人,失声。本义:隐逸的人。

2.同本义。

recluse; hermit;

佚民者,独乐其身之民也。 —— 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

佚老(隐逸的老人);佚民(遁世隐居的人)

3.行列,通佾。

ranks;

其佚则接芬错芳。 —— 《古文苑·扬雄·蜀都赋》

4.不当行为;过失。

fault;

惟予一人有佚罚。 —— 《书·盘庚上》

动词

1.散失。

be lost;

宣帝之时,得佚《尚书》及《易》、《礼》各一篇。 —— 《论衡》惟予一人有佚罚。 —— 《书·盘庚上》。传:“佚,失也。”牛马畜兽有郊佚者,取之不诘。 —— 《逸周书》

佚名;佚书(散失的书籍);佚文(散失的文句、篇章);佚本(散失的本子);佚史(散失、隐没的或正史以外的史事);佚失(散失;失落);佚存(散失而复得以保存);佚事(散失沦没而为世人所不知的事迹,多未经史书正式记载);佚闻(散失、隐没而不为世人所知晓的传说,多未见于正式记载)

2.弃用;逃亡。

be discarded; escape;

遗佚而不怨,厄穷而不悯。 —— 《孟子》。朱熹注:遗佚,放弃也其佚获奈何? —— 《公羊传·成公二年》。注:“佚获者,已获而逃亡也。”身不佚者志不广。 —— 《荀子·宥坐》

佚志(逃亡的意向);佚马(逸马。逃逸的马)

形容词

1.放荡;放纵。

dissolute;

乐骄乐,乐佚游,乐宴乐,损矣。 —— 《论语》。邢昺疏:乐佚游者,谓好出入不节也。男女淫佚。 —— 《汉书》

佚行(淫行);佚君(淫佚之君)

2.通“逸”。安逸。

easy;

佚,乐也。 —— 《广雅》骨体肤理好愉佚。 —— 《荀子·性恶》。注:“佚与逸同。”乐佚游。 —— 《论语·季氏》舍佚而为劳。 —— 《荀子·尧问》安于佚乐。 —— 宋· 苏轼《教战守》

佚志(安逸图乐的心志);佚道(使人民安逸的办法);佚乐(放逸游乐)

3.美丽。

beautiful;

那娘娘生得来仙姿佚貌,说不尽幽闲窈窕。 —— 清· 洪《长生殿》

佚女(美丽的女子)

2diéㄉㄧㄝˊ

基本解释

古同“迭”,轮流,更替。

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八上反切夷質切頁碼264頁,第7

佚佚民也。从人失聲。一曰佚,忽也。

附注段玉裁注:「許書作佚民,正字也。作逸民者,假借字。佚从人,故為佚民字也。」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十五反切秧七反頁碼678頁,第7行,第2

佚佚民。從人失聲。一曰:佚,忽。

鍇注臣鍇按:忽者,猶倐忽也。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八上反切夷質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1517頁,第4許惟賢666頁,第5

佚佚民也。

段注三字句。《論語・微子》篇。逸民。伯夷,叔齊,虞仲,夷逸,朱張,桺下惠,少連。按許作佚民。正字也。作逸民者假借字。佚从人。故爲佚民字也。《孟子》曰:遺佚而不怨。又以爲勞逸字。如以佚道使民是也。古失佚逸泆字多通用。石經今文《尙書》母逸字作劮。則許所不取。《廣雅》錄之。

从人。失聲。

段注夷質切。十二部。

一曰佚,忽也。

段注《心部》曰:忽,忘也。按忘之言亡也。
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
章太炎 (近代)

「逸民」當作秩民。[逸],逃也。佚民謂遁世無[聞]。

佚民也。《論語》之「逸民」應作[佚]。逸,逃也。

佚民作逸民亦通。逸,逃也。

白话解释

佚,隐居遁世的人。字形采用“人”作边旁,采用“失”作声旁。另一种说法认为,“佚”是被人忽略、遗忘。

佚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519頁,第12字
2陳昌治本第666頁,第1字
3黃侃手批第506頁
4說文校箋第338頁,第2字
5說文考正第319頁,第14字
6說文今釋第1155頁,第5字
7說文約注第1975頁,第3字
8說文探原第4077頁,第1字
9說文集注第1708頁,第3字
10說文標整第206頁,第14字
11標注說文第331頁,第13字
12說文注箋第2723頁,第1字
13說文詁林第8156頁【補遺】第17219頁
14通訓定聲第2530頁,第3字
15說文義證第700頁【崇文】第2797頁
16說文句讀第1084頁
17章授筆記第341頁,第6字
18古字詁林第七冊,第391頁,第1字
19古字釋要第780頁,第3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