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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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右结构

基本区U+63B2

把盖在上面的东西拿起,在姓名中无实际意义。

康熙字典
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060頁,第3

同文書局本: 第444頁,第5

標點整理本: 第391頁,第3

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居謁切,音訐。說文》:高舉也。或作𢶆

又,《唐韻》:基竭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丘傑切,𡘋音朅 —— 義同。或作担,又作拮。

又,與偈通,車疾貌。王應麟《詩攷》:《韓詩》匪車揭兮,見《漢書》王吉傳。

又,《唐韻》:渠列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巨列切,𡘋音傑 —— 與𢷒同,或作搩。增韻》:舉而豎之也。前漢・陳項傳贊》:揭竿爲旗。張衡〈西京賦〉:豫章珍館,揭焉中峙。

又,擔也、負也。戰國策》:馮煖于是乗其車,揭其劒。史記・東方朔傳》:數賜縑帛,擔揭而去。

又,姓。前漢・功臣表》:安道侯揭陽定。

又,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其謁切,音碣 —— 亦擔也。

又,長也。詩・衞風》:葭菼揭揭。
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語訐切,音钀 —— 義同。

又,《唐韻》:居列切,音孑 —— 揭起也。詩・小雅》:維北有斗,西柄之揭。又,〈大雅〉:顛沛之揭。【傳】揭,見根貌。【疏】樹倒故根見。戰國策》:唇揭者,其齒寒。【註】揭,猶反也。

又,啓事。今日揭帖。

又,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去例切,音憩 —— 亦高舉也。

又,褰衣涉水,由膝以下也。詩・邶風》:淺則揭。爾雅・釋水》:揭者,揭衣也。司馬相如〈子虛賦〉:涉冰揭河。

又,《集韻》:其例切,音偈 —— 揭陽,縣名。前漢・地理志》:南海郡揭陽縣。

又,丘言切 —— 與攑同,亦舉也。

卷目:考證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248頁,第2

同文書局本: 第1648頁,第47

《司馬相如・子虛賦》涉冰揭河。

謹照原書子虛賦改上林賦。

注解

〔揭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

〔揭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jiē、q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曷

〔揭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手,曷声。本义是高举。

〔揭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jiē] ⑴ 把盖在上面的东西拿起,或把粘合着的东西分开⑵ 使隐瞒的事物显露⑶ 高举⑷ 标示⑸ 扛,持。⑹ 姓。 [qì] ⑴ 提起衣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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掲的意思

jiēㄐㄧㄝ

基本解释

古同“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