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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画

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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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右结构

基本区U+6849

基本字义 ● 桉 ān ㄢˉ  ◎ 常绿乔木,树干高而直,木质致密,供建筑用,枝叶都可提取按油供药用或制香料。树皮可制鞣料。亦称“玉树”、“黄金树”、“有加利”。举桉,桉树。指桃金娘科桉属植物的泛称。

康熙字典
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255頁,第6

同文書局本: 第525頁,第10

標點整理本: 第471頁,第8

同「案」。

又,宋曾鞏《耳目志》:孟光舉桉齊眉。俗直謂几案耳。呂少衞云:桉乃古椀字,故舉與眉齊。張衡〈四愁〉詩何以報之靑玉案,謂靑玉椀也。據此則〈考工記〉案十有二寸,亦作此解爲當。

注解

〔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

〔桉〕字拼音是ā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安

〔桉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ān] ⑴ 常绿乔木,树干高而直,木质致密,供建筑用,枝叶都可提取按油供药用或制香料。树皮可制鞣料。亦称“玉树”、“黄金树”、“有加利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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桉的意思

ān

基本解释

常绿乔木,树干高而直,木质致密,供建筑用,枝叶都可提取按油供药用或制香料。树皮可制鞣料。亦称“玉树”、“黄金树”、“有加利”。

详细解释

名词

桉树 eucalyptus; gum。桃金娘科桉属植物的泛称。常绿乔木。

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六上反切烏旰切頁碼189頁,第30

案几屬。从木安聲。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十一反切烏旰反頁碼479頁,第1行,第1

案几屬。從木安聲,

鍇注臣鍇曰:「案所凭也。」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六上反切烏旰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1040頁,第7許惟賢458頁,第8

案几屬。

段注《考工記》。《玉人》之事。案十有二寸。棗栗十有二列。大鄭云:案,玉案也。後鄭云:案,玉飾案也。棗栗實於器。乃加於案。戴先生云:案者,棜禁之屬。《儀禮》注曰:棜之制。上有四周。下無足。《禮器》注曰:禁,如今方案。隋長。局足。高三寸。此以案承棗栗。宜有四周。漢制小方案局足。此亦宜有足。按許云几屬,則有足明矣。今之上食木槃近似。惟無足耳。楚漢《春秋》。淮陰侯謝武涉。漢王賜臣玉案之食。《後漢書・梁鴻傳》。妻爲具食。不敢於鴻前仰視。舉案齊睂。《方言》曰:案,陳楚宋魏之閒謂之𣞐。自關而東謂之案。後世謂所凭之几爲案。古今之變也。

從木。安聲。

段注烏旰切。十四部。
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
章太炎 (近代)

今日本之飯盤有是者。

本為案盤,今日本所用以上食,引申為几案。《後漢書》:「更始與夫人飲酒,上書者多怒而毁其書案。」是漢人已有書案矣。今案卷之案乃按之借,動詞;今案曰之案亦為按,由本誼引申為考按。

白话解释

案,几类的家俱。字形采用“木”作边旁,“安”是声旁。

字形解说
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,從木、安聲。「木」為樹,作為形符,表示義與樹木有關;「安」為安定、安靜,於此僅作為不示義的聲符,表示音讀。隸書、楷書構形皆與篆文同。在六書中為形聲。

案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374頁,第11字
2陳昌治本第485頁,第2字
3黃侃手批第375頁
4說文校箋第240頁,第15字
5說文考正第234頁,第9字
6說文今釋第829頁,第2字
7說文約注第1456頁,第3字
8說文探原第3158頁,第2字
9說文集注第1220頁,第2字
10說文標整第148頁,第11字
11標注說文第239頁,第9字
12說文注箋第1922頁,第2字
13說文詁林第6075頁【補遺】第16899頁
14通訓定聲第2809頁,第1字
15說文義證第501頁【崇文】第2001頁
16說文句讀第757頁
17章授筆記第248頁,第3字
18古字詁林第五冊,第911頁,第2字
19古字釋要第584頁,第2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