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上 部首:竹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135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894頁,第15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54頁,第16字
音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初患切 —— 逆而奪取曰篡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篡,取也。【註】篡者,奪取也。《前漢・衞靑傳》:靑給事建章,未知名。大長公主執囚靑,欲殺之,其友公孫敖與壯士往篡之。【註】師古曰:逆取曰篡。
义又,弋取也。《字彙補》:揚子「鴻飛冥冥,弋人何篡焉」。別本作[⿳苜大么],非。
注解
〔篡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。
〔篡〕字拼音是cuà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𮅕、厶。
〔篡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竹,算声。本义是非法地夺取。
〔篡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uàn] ⑴ 封建时代特指臣子夺取君位:“故得肆其奸慝,以成~盗之祸”。~位。⑵ 泛指夺取:“大长公主执囚青,欲杀之,其友公孙敖与壮士往~之”。~夺。~党。~国。~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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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uànㄘㄨㄢˋ基本解释
◎古同“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