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下 部首:肉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350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982頁,第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948頁,第2字
音《廣韻》:莫杯切;《集韻》:謨杯切,𡘋音枚。《說文》:背肉也。《五音集韻》:脊側之肉。《禮・內則》:擣珍,取牛羊麋鹿麕之肉,必脄。【註】脄,脊側肉也。《楚辭・招魂》:敦脄血拇,逐人駓駓些。【註】脄,背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莫佩切,音妹 —— 義同。《楚辭・招魂》敦脄〔註〕:又音妹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:莫代切;《正韻》:莫賄切,𡘋音䆀 —— 義同。《禮・內則》麋鹿麕之肉必脄〔釋文〕:徐讀亡代反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脢。
注解
〔脄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下,康熙部首是肉部。
〔脄〕字拼音是méi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⺼、灰。
〔脄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méi] ⑴ 古同“脢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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脄
méiㄇㄟˊ基本解释
◎古同“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