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768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58頁,第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32頁,第20字
音《唐韻》:過委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古委切,𡘋音垝。《說文》:責也。《前漢・京房傳》:臣出守郡,自詭效功。【師古註】自以爲憂責也。孔融〈薦禰衡表〉:昔賈誼求試屬國,詭繫單于。【註】自責必繫單于也。
义又,《玉篇》:欺也、謾也。《類篇》:詐也。《榖梁傳・文六年》:詭辭而出。【註】不以實吿人。
义又,《玉篇》:怪也。《莊子・齊物論》:是其言也,其名爲弔詭。【註】弔詭,至怪也。
音又,《增韻》:異也。《前漢・劉輔傳》:此其言,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。【師古註】詭,異於衆也。《後漢・班固傳》:殊形詭制。【註】詭,異也。
义又,違也。《前漢・董仲舒傳》:有所詭於天之理與。【師古註】違也。
义又,毀也。《後漢・班固傳論》:固之序事,不激詭。【註】激,揚。詭,毀也。
义又,《廣雅》:詭隨,小惡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無縱詭隨。【註】不顧是非,而妄隨人也。
义又,《廣韻》:橫射物爲詭遇。《孟子》:爲之詭遇。【趙註】橫而射之也。【朱註】不正而與禽遇也。
义又,譎詭,變化也。張衡〈東京賦〉:瑰異譎詭。
音又,《廣雅》:詭犀,總也。總,音思。
音又,《正韻》:戾也。
义又,星名。《前漢・天文志》:司詭星出西方。【孟康註】星大而有尾,兩角,熒惑之精也。
义又,邑名。《史記・秦始皇紀》:將軍蒙驁,攻魏氏畼有詭。【註】畼有詭,魏邑名。
义又,姓。《左傳・莊十六年》:晉武公伐夷,執夷詭諸。【註】詭諸,周大夫。夷采,地名。
义又,人名。《史記・齊世家》:桓公長衞姬生無詭。《左傳》作無虧。
义又,通作恑。陸機〈辯亡論〉:古今詭趣。【註】詭,變也。同「恑」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謉、譌,《正韻》亦作佹、傀。
注解
〔詭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詭〕字拼音是guǐ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危。
〔詭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言,危聲。本义是責成,要求。
〔詭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guǐ] ⑴ 欺詐,奸滑⑵ 怪異,出乎尋常⑶ 責成⑷ 違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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诡詭
guǐㄍㄨㄟˇ基本解释
①欺诈,奸滑。~称。~道。~诈。~辩(➊无理强辩;➋逻辑学上指似是而非的论证,如“~~论”)。
②怪异,出乎寻常。~异。~怪。~秘(隐秘难测)。~谲。
③责成。~求(责求,索讨,如“~~无已”)。
④违反。言行相~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形声。从言,危声。本义:责成,要求。
2.同本义。
instruct a person or an organization to fulfil an assigned task;
诡,责也。 —— 《说文》自诡灭贼。 —— 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今臣得出守郡,自诡效功,恐未效而死。 —— 《汉书·京房传》
诡求(要求,责求);诡驳(责难驳斥);诡责(责备;责问);诡令(责令)
3.违反,自相矛盾。
contradict;
诡,违也。 —— 《西京赋》注引《说文》容服有仪谓之仪,反仪为诡。 —— 《贾子道术》诡自然之性。 —— 《淮南子·主术》古今诡趣。 —— 《淮南子·辩亡论》言行相诡,不祥莫大焉。 —— 《吕氏春秋·淫辞》
诡故(违反本心);诡局(同诡句、诡论。哲学名词。加以肯定或否定都会获致相反结果的局面、论点或述句)
4.隐蔽;隐藏。
hide;
不得已,变姓名,诡踪迹。 —— 宋· 文天祥《指南录·后序》
形容词
1.怪异,奇异。
eerie; queer; strange;
其名为吊诡。 —— 《庄了·齐物论》诡文回波。 —— 《淮南子·本经》。注:“奇异也。”殊形诡制,每各异观。 —— 汉· 班固《西都赋》神仙诡诞之说,谓颜太师以兵解, 文少保亦以悟 大光明法蝉脱,实未尝死。 —— 清· 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诡形(奇异的形状);诡特(奇特怪异);诡喻(奇诡的比喻);诡说(虚妄怪诞的言论)
2.欺诈;假冒。
deceitful; treacherous; crafty;
持诡辩以中伤人。 —— 《汉书·石显传》求利之诡缓。 —— 《荀子·正论》。注:“诈也。”汉求武等,匈奴诡言 武死。 —— 《汉书·苏武传》
诡对(以虚伪、欺诈的言辞对答);诡遇(打猎时不按礼法规定而横射禽兽);诡弊(欺骗蒙蔽);诡得(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)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過委切頁碼第76頁,第5字續丁孫
詭
責也。从言危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五反切句委反頁碼第213頁,第6行,第2字述
責也。從言危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三上反切過委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399頁,第7字許惟賢第180頁,第10字
責也。
段注《漢書》。況自詭滅賊。孔融表云:昔賈誼求試屬國。詭係單于。
从言。危聲。
段注過委切。十六部。今人爲詭詐字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責也。詭詐當作譌。
詭詐亦作恑,實當作危,傾危也。
責也。詭詐之詭為譌字之假借。譌在十七部,轉十六部,故借用詭(十六部)。
責也。詭詐當作譌。
白话解释
诡,责令。字形采用“言”作边旁,采用“危”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篆文。篆文從言、危聲,篆文、隸書、楷書同。字從「言」為義符,表示是與言語有關的動作;從「危」為聲符,在部分義項中有兼義的功能,依《說文》,「危」字本義為「在高而懼也」,文獻中常用為「不正、偏頗」義,此義與「詭」之「欺詐」義相近,故有兼義功能。就此義而言,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
詭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151頁,第15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217頁,第6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172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105頁,第8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98頁,第2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348頁,第4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608頁,第3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1410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517頁,第1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62頁,第22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105頁,第15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783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3133頁【補遺】第16458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2091頁,第3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216頁【崇文】第861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300頁 |
17 | 章授筆記 | 第114頁,第1字 |
18 | 古字詁林 | 第三冊,第114頁,第2字 |
19 | 古字釋要 | 第272頁,第6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