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亥集下 部首:鹿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617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09頁,第3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509頁,第34字
音《廣韻》:武移切;《集韻》:民𤰞切,𡘋音彌。《廣韻》:縣名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交趾郡麊泠縣都尉治。【註】音麋零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忙皮切,音糜。又,忙經切,音冥 —— 義𡘋同。
注解
〔麊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亥集下,康熙部首是鹿部。
〔麊〕字拼音是mí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米、鹿。
〔麊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mí] ⑴ 古同“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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麊
míㄇㄧˊ基本解释
◎古同“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