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午集下 部首:石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003頁,第1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836頁,第3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796頁,第26字
音《廣韻》:薄官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蒲官切,𡘋音盤 —— 磻溪,太公釣處,在鳳翔虢縣。
音又,《唐韻》:博禾切 —— 同「碆」。《說文》:以石著隿𦅾也。張衡〈西京賦〉:磻不特絓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補過切,音播 —— 石名,可爲失鏃。
注解
〔磻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下,康熙部首是石部。
〔磻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pán、bō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石、番。
〔磻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pán] ⑴ 〔~溪〕a.水名,在中国陕西省宝鸡市东南;b.地名,在中国浙江省。㈡ [bō] ⑴ 古代射鸟用的拴在丝绳上的石箭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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磻
1pánㄆㄢˊ基本解释
◎〔~溪〕a.水名,在中国陕西省宝鸡市东南;b.地名,在中国浙江省。
磻
2bōㄅㄛ基本解释
◎古代射鸟用的拴在丝绳上的石箭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