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午集中 部首:疒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866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779頁,第2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734頁,第7字
音《唐韻》:敕鳩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丑鳩切,𡘋音抽。《說文》:疾病瘉也。【徐曰】忽愈,若抽去之也。《書・說命》:若藥弗瞑眩,厥疾弗瘳。《詩・鄭風》:既見君子,云胡不瘳。【傳】瘳,愈也。《左傳・昭十三年》:事齊楚,其何瘳於晉。【註】瘳,差也。
义又,損也。〈晉語〉:君不度而賀大國之襲,於已何瘳㊟〔已字當為己字形誤。原作:於己何瘳〕。【註】瘳,損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憐蕭切,音聊 —— 義同。
注解
〔瘳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中,康熙部首是疒部。
〔瘳〕字拼音是chōu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疒、翏。
〔瘳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“疒”,表示与疾病有关。本义是病愈。
〔瘳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hōu] ⑴ 病愈。⑵ 损害,减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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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𤺟的意思
基本释义
𤺟
◎同“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