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中 部首:人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39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08頁,第1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3頁,第7字
音《廣韻》:尺良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蚩良切;《正韻》:齒良切,𡘋音昌 —— 倡優,女樂。《史記・樂書》:翼星爲樂庫,爲天倡,主俳倡。別作娼。
义又,倡狂。《莊子・山木篇》:倡狂妄行。亦作猖。
音又,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尺亮切,音唱 —— 倡和也。《詩・鄭風》:倡予和汝。《周禮・春官・樂師》:凡軍大獻,敎凱歌,遂倡之㊟〔「敎凱歌」之「凱」,原文作「愷」〕。又,《禮・樂記》:壹倡而三歎。【註】倡,發歌句也。三歎,三人從歎之耳。𡘋與唱通。
卷目:考證・子集中 部首:人部
愛日堂藏本: 第46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38頁,第40字
《史記・樂書》翼星爲樂庫,爲天倡,主俳倡。別作娼。
謹按史記樂書此語,惟太平御覽引春秋元命包有之。謹將史記樂書改爲春秋元命包。
注解
〔倡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中,康熙部首是人部。
〔倡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chàng、chā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亻、昌。
〔倡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人,昌声。本义是唱歌的艺人。
〔倡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hàng] ⑴ 发动,首先提出⑵ 古同“唱”,唱和( hè )。㈡ [chāng] ⑴ 古代称唱戏的人⑵ 古同“娼”,妓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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倡
1chàngㄔㄤˋ基本解释
①发动,首先提出。~言,~始。~议。~导。提~。首~(首先提倡)。
②古同“唱”,唱和( hè )。
详细解释
动词
1.形声。从人,昌声。( chāng )本义:表演歌舞的人。
2.领唱,发声先唱。
precent;
叔兮伯兮,倡予和女。 —— 《诗·郑风·萚兮》一倡而三叹。 —— 《礼记·乐记》
倡作(首唱之作);倡和(一人首倡,他人相和,互相应答)
3.提倡。
promote;
今诚以吾众为天下倡,宜多应者。 —— 《汉书·陈胜传》
倡明(提倡并阐明);倡义(首倡大义)
4.倡导,先导;带头。
advocate; initiate;
妇人倡俑。 —— 《礼记·檀弓》
倡工(带头破土动工);倡道(在前面导引);倡国(领先之国)
5.歌唱。
sing;
壹倡而三叹,有遗音者矣。 —— 《礼记·乐记》物有微而陨性兮,声有隐而先倡。 —— 《楚辞·九章·悲回风》千人倡,万人和,山陵为之震动,川谷为之荡波。 —— 《汉书·司马相如传》
倡呼(歌唱欢呼)
6.宣扬 。
propagate;
倡扬(张扬,宣扬)
7.另见 chāng。
倡
2chāngㄔㄤ基本解释
①古代称唱戏的人。~优。
②古同“娼”,妓女。
详细解释
名词
1.形声。从人,昌声。本义:唱歌的艺人。
2.同本义。
professonal singer;
倡,乐也。 —— 《说文》倡,俳也。 —— 《声类》倡,优乐也。 —— 《字林》令倡俳赢戏坐中。 —— 《汉书·广川惠王越传》。注:“乐人也。”孝武李夫人本以倡进。 —— 《汉书·外戚传》幸倡郭舍人。 —— 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孝武李夫人本以倡进。 —— 《汉书·外戚传》优旃者,秦倡。 —— 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问其人,本长安倡女。 —— 唐· 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
倡家(歌楼酒馆。也 指妓院)
3.泛指中国古代表演歌舞杂戏的艺人。又称:倡人,倡优,倡伎,倡女,倡家,倡俳,倡排,倡妇。
musician; actress;
臣之所造能倡者。 —— 《列子·汤问》。注:“倡,俳优也。”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。 —— 《史记·范雎列传》击鼓歌吹作俳倡。 —— 《后汉书·霍光传》
倡卒(军中表演歌舞百戏者)
4.妓女 prostitute。也作“娼”
昔为倡家女,今为荡子妇。 —— 《古诗十九首》
倡姥(老娼妇);倡伎(娼妓)
形容词
1.通“猖”。狂,精神失常的人 。
mad;
倡狂(放纵情性,不加检束);倡厥(任意横行)
2.另见 chàng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八上反切尺亮切頁碼第264頁,第3字續丁孫
倡
樂也。从人昌聲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五反切赤羊反頁碼第678頁,第5行,第3字述
樂也。從人昌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倡樂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八上反切尺亮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1516頁,第4字許惟賢第666頁,第1字
樂也。
段注漢有黃門名倡,常從倡,秦倡。皆鄭聲也。《東方朔傳》。有幸倡郭舍人。則倡卽俳也。經傳皆用爲唱字。《周禮・樂師》。凡軍大獻。教愷歌遂倡之。故書倡爲昌。鄭司農云:《樂師》,主倡也。昌當爲倡。按當云昌當爲唱。
从人。昌聲。
段注尺亮切。十部。按當尺良切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古倡兼男女言,《東方朔傳》「幸倡郭舍人」是也,今僅指女,俗作娼,「歌倡」今作唱,非也,唱乃唱導字。
樂也。倡優,唱和,唱隨。歌倡不作唱(唱,唱導也)。倡兼男女而言,今專稱女,俗作娼。
倡並指男女,今專指女,俗作娼。歌倡,唱和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篆文。篆文作,由「人」、「昌」二字構成。從人,示歌舞藝人之義。從昌,聲符,注明音讀。隸書承自篆文,楷書承自隸書而定體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
倡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519頁,第8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665頁,第7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506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337頁,第10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319頁,第10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155頁,第1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1974頁,第2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4075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1707頁,第2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206頁,第10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331頁,第9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2721頁,第2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8153頁【補遺】第17219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3586頁,第2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699頁【崇文】第2793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084頁 |
17 | 章授筆記 | 第341頁,第5字 |
18 | 古字詁林 | 第七冊,第390頁,第2字 |
19 | 古字釋要 | 第779頁,第12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