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下 部首: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22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39頁,第1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7頁,第4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七賜切;《正韻》:七四切,𡘋此去聲。《說文》:刺,直傷也。从刀朿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刺,殺也。《春秋・僖二十八年》:公子買戍衞,不卒戍刺之。《公羊傳》:刺之者何,殺之也。
义又,《儀禮・士相見禮》:庶人則曰刺草之臣。【註】刺,猶剗除之也。
义又,《前漢・郊祀志》:刺六經中作《王制》。【註】刺,采取之也。
义又,《廣韻》:針刺也,以針黹物曰刺。
义又,《韻會》:棘芒也。
义又,《釋名》:書姓名於奏白曰刺。《後漢・禰衡傳》:建安初游洛下,始達穎川,隂懷一刺,既而無所之,至刺字漫滅。
义又,《詩・大雅》:天何以刺。【毛傳】刺,責之。
义又,《周禮・秋官》:司刺掌三刺,一訊羣吏,二訊羣臣,三訊萬民。【註】刺,訊決也。
义又,刺史,官名。《韻會》:漢武帝初置刺史,掌奉詔察州。成帝更名牧,哀帝復爲刺史。
音又,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七迹切,音磧 —— 穿也、傷也。《增韻》:刃之也。《孟子》:刺人而殺之。
义又,針黹也。《史記・貨殖傳》:刺繡文,不如倚市門。
义又,偵伺也。《前漢・燕王旦傳》:燕王旦遣幸臣之長安問禮儀,隂刺𠋫朝廷事。
义又,《韻會》:黥也。
义又,撐也。《史記・陳平世家》:平乃刺船而去。韓愈詩:峻瀨乍可刺。
义又,刺刺,多言貌。《管子・心術篇》:焉能去刺刺爲咢咢乎。韓愈〈送殷員外序〉:丁寧顧婢子,語刺刺不能休。
音又,七計切,音砌。《詩・魏風》:維是褊心,是以爲刺。
义《集韻》:俗作㓨。
音《韻會》:从朿、从刀。俗作剌,誤。剌音辣。
注解
〔刺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刀部。
〔刺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cì、cī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朿、刂。
〔刺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刀,朿( cì )声。本义是扎入,用尖利的东西刺。
〔刺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ì] ⑴ 用有尖的东西插入⑵ 暗杀⑶ 侦探,打听⑷ 用尖锐的话指出别人的坏处⑸ 尖锐像针的东西㈡ [cī] ⑴ 象声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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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ìㄘˋ基本解释
◎古同“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