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791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68頁,第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42頁,第22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竹角切,音斲。《廣雅》:訴也、責也、譖也、𧨚也。揚子《方言》:楚以南謂愬爲諑。屈原〈離騷〉:衆女嫉予之蛾眉兮,謠諑謂予以善淫。【註】謠,謂毀也。諑,猶譖也。《元包經》:諑加于譎,傳曰:遭讒毀也。韓愈〈納涼聮句〉:拙謀傷巧諑。
义又,《韻會小補》:通作椓。引《左傳・哀十七年》又使椓之。【註】訴也。
注解
〔諑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諑〕字拼音是zhuó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豖。
〔諑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uó] ⑴ 造謠譭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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诼諑
zhuóㄓㄨㄛˊ基本解释
◎造谣毁谤。谣~。
详细解释
动词
◎(形声。从言,豖( chù )声。本义:造谣,谗谤) 同本义。
calumny; slander;
众女嫉余之蛾眉兮,谣诼谓余以善淫。 —— 《楚辞》被诼谮兮虚获尤。 —— 王逸《九思·逢尤》
诼潜(造谣诬陷);诼谣(毁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