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申集上 部首:艸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467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030頁,第1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998頁,第15字
音《唐韻》:采老切;《集韻》:在早切;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采早切,𡘋音懆。《說文》作艸,百卉也。經典相承作草。《書・禹貢》:厥草惟繇。《詩・小雅》:在彼豐草。《禮・祭統》:草艾則墨,未發秋政,則民弗敢草也。【註】草艾謂艾取草也。《論衡》:地性生草,山性生木。《大戴禮・易本命》:食草者,善走而愚。
义又,《史記・陳丞相世家》:惡草具進。【註】草,粗也。
义又,《篇海》:苟𥳑曰草草。《春秋・隱四年》:公及宋公遇于淸。【註】遇者,草次之期,二國各𥳑其禮也。【疏】草次,猶造次也。
义又,《詩・小雅》:勞人草草。【傳】草草,勞心也。
义又,《易・屯卦》:天造草昧。【疏】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。
义又,《前漢・淮南王傳》: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迺遣。【註】謂爲文之草藳。〈百官志〉〔註〕: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書起草。《後漢・𨻰寵傳》:蕭何草律。
义又,〈魏志・衞覬傳〉:覬好古文,隷、草無所不善。
义又,姓。《正字通》:草中。
音又,《韻補》:脞五切,徂上聲。徐幹〈齊都賦〉:焚梗林,燎圃草。
音又,此苟切,凑上聲。邊讓〈章華賦〉:攜西子之弱腕兮,援毛嬙之素肘;形便纖以嬋娟兮,若流風之靡草。
音又,《說文》:自保切,音皂 —— 斗櫟實也,橡斗子。徐鉉曰: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,櫟實可染白爲黑,故曰草,通用。今俗書或从白、从十,或从白、从七,皆無意義。
卷目:考證・申集上 部首:艸部
愛日堂藏本: 第587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66頁,第10字
《說文》自保切,音皁。斗櫟實也,橡斗子。
謹照原文皁下增草字。橡斗上增一曰二字。
《徐鉉曰》實可染白爲黑。
謹照原文白改帛。
注解
〔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上,康熙部首是艸部。
〔草〕字拼音是cǎo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艹、早。
〔草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艸,早声。小篆艸,象两棵草形,是草的本字。今“草”字系假借字,原是“皂”的本字。《说文》:“草,草斗,栎( lì )实也”(栎实:栎树的荚果,即皂角)。借为“草木”之“草”以后,则另造“皂”字来代替。本义是栎实。
〔草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ǎo] ⑴ 对高等植物中除了树木、庄稼、蔬菜以外的茎干柔软的植物的统称;广义指茎干比较柔软的植物,包括庄稼和蔬菜⑵ 特指用作燃料、饲料的稻麦之类的茎叶⑶ 粗糙,不细致⑷ 汉字的一种书体⑸ 打稿子,亦指稿子;引申为初步的,非正式的⑹ 荒野,原野,引申为在野的、民间的⑺ 雌性的(用于某些家畜、家禽)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𦷣的意思
基本释义
𦷣
◎同“草”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一下反切自保切頁碼第31頁,第12字續丁孫
𦷣
異體𦳱、𦳕、𦳕、𦯑、草
草斗,櫟實也。一曰象斗子。从艸早聲。
鉉注臣鉉等曰: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:櫟實可以染帛,爲黑色,故曰草。通用爲草棧字。今俗書皁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,無以下筆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反切自保反頁碼第108頁,第5行,第2字述
草斗,櫟實,一曰橡斗。從艸早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此則今人書草木字,隨博士曹憲亦云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一下反切自𠈃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186頁,第4字許惟賢第81頁,第9字
草𣁬,
段注逗。
櫟實也。一曰象斗。
段注《木部》。栩𣏍也。其皁一曰樣。又曰:𣏍,栩也。又曰:樣,栩實也。按此言櫟者,卽栩也。陸璣云:栩今柞櫟也。徐州人謂櫟爲杼。或謂之栩。其子爲皁。或言皁斗。其殻爲汁。可以染皁。今京洛及河内多言杼汁。或云橡斗。按草斗之字俗作皁,作皂。於六書不可通。象斗字當從《木部》作樣。俗作橡。
从艸。早聲。
段注自𠈃切。古音在三部。《周禮・大司徒》。其植物宜早物。假借早晚字爲之。籒文作𦳕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草斗。艸,正字,今作草;而草斗作皁。而皁隸,古尚未賤視,《周禮》「卧造士」,漢人稱領造士曰「大上造」,皆無賤意。今皁、草相亂,古人稱造次或曰草次,草創或曰造創。惟皁俗字可作早,蓋草作早已古耳。
象斗,橡斗=樣斗。皂者,俗字。皂隸,後以為衣黑衣,故稱。
艸木字今借用草,而别造皁字為草斗之用。皁隸,即古之造士(《王制》),新入内而未為官者曰造士。秦爵有大上造,同。蓋古人不輕視皁隸也。草,造古通,故草創=造創,造次=草次。皁係俗字,可作早,蓋古者草、早可通也。
造次=草次,草創=造創。今草、皁相混,古草、造相通。古之造士即今皁隸之類,蓋古人非輕視皁隸也。○ 木字今假用草,而别造皁字為皁斗之用。秦之「上造」 與「造士」同。皁係俗字,可用作早,蓋古者草、早可通也。
白话解释
草,包裹着籽实的植物壳斗,即栎树的籽实。另一种叫法叫“象斗子”。字形采用“艸”作边旁,“早”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《睡虎地秦簡》。字從艸、早聲,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《說文》:「草,草斗,櫟實也。一曰,象斗。」徐鉉注:「今俗以此為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為黑色之皁。按,櫟實可以染帛為黑色,故曰草,通用為草棧字,今俗書皁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。」段注:「按草斗之字,俗作皁、作皂,於六書不可通。象斗字當從木部作樣,俗作橡。」字作為草木之草的泛稱,則為艸、屮字的分化;如作為「草斗」之專名,則自有獨立的本音本義。隸、楷字形可上溯戰國文字。
草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58頁,第17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95頁,第5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86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43頁,第1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36頁,第12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30頁,第1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252頁,第2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634頁,第2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202頁,第2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24頁,第27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43頁,第9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350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915頁【補遺】第16268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094頁,第1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07頁【崇文】第425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30頁 |
17 | 章授筆記 | 第53頁,第5字 |
18 | 古字詁林 | 第一冊,第579頁,第3字 |
19 | 古字釋要 | 第97頁,第12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