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中 部首:人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46頁,第1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1頁,第2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6頁,第12字
义《集韻》與逼同,侵迫也。《禮・雜記》:君子不僭上,不偪下㊟〔「君子不僭上,不偪下」,「不僭上」上有一「上」字,「不偪下」上有一「下」字。原文作:君子上不僭上,下不偪下〕。
义又,借爲偪屨之偪。《釋名》:偪,所以自逼。今謂之行縢,言以裹脚,可以跳騰輕便也。《禮・內則》:偪、屨、著綦。【註】行縢也。《詩・小雅》:邪幅在下。【註】幅偪也。邪纏於足,所以束脛在股下也。諸侯見天子,人子事父母,皆然。
义又,揚子《方言》:腹滿曰偪。【註】言敕偪也。《晉書・明帝紀》阮孚吿溫嶠內迫,卽謂偪也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𡘋方六切,音福 —— 偪陽,地名。見《左傳・襄十年》。
卷目:考證・子集中 部首:人部
愛日堂藏本: 第49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39頁,第4字
又借爲偪屨之偪。《禮・內則》偪屨著綦。
謹按內則偪屨著綦,偪字自爲一句,不與屨字連讀。謹改偪屨之偪爲行縢之名。
《釋名》偪,所以自逼。
謹照原文逼下增束字。
注解
〔偪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中,康熙部首是人部。
〔偪〕字拼音是bī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亻、畐。
〔偪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ī] ⑴ 同“逼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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偪
bīㄅㄧ基本解释
◎同“逼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