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048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38頁,第1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85頁,第12字
音《唐韻》:倉宰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此宰切 —— 𡘋同「采」,摘也、取也、㩜也。《戰國策》:芻牧薪採,莫敢闚東門。【註】大者薪,小者採。《晉書・劉琨傳》:古語云:山有猛獸,藜藿爲之不採。《唐書・地理志》:開元二十一年,置十五採訪使檢察,如漢刺史之職。〇【按】採本从爪、从木,爪卽手也。後人又加手。作採。
注解
〔採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採〕字拼音是cǎi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采。
〔採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ǎi] ⑴ 同“采1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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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采
cǎiㄘㄞˇ基本解释
◎同“采1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