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243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20頁,第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66頁,第3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鋤加切;《集韻》:莊加切 —— 𡘋同「槎」。《廣韻》:水中浮木。《博物志》:仙查犯牛斗。《拾遺記》:堯時巨查浮西海上,十二年一周天,名貫月查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考察也。
义又,與柤同。註見上。
义又,查下,地名。
义又,姓。《統譜》:望出齊郡。
音又,《廣韻》:士佳切,音柴 —— 查郎。
注解
〔查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查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chá、zhā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旦。
〔查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木,且声。本义是木筏。
〔查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há] ⑴ 考察⑵ 古同“槎”,水中浮木。㈡ [zhā] ⑴ 姓。⑵ 同“楂”。⑶ 古同“渣”,渣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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査
1cháㄔㄚˊ基本解释
◎古同“查”。
査
2zhāㄓㄚ基本解释
◎古同“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