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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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画

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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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右结构

基本区U+6885

起名寓意为能够像梅花一样高洁傲寒。梅花,花中四君子之一。在名字中多指坚强有毅力,品行高洁,利于取得成功。

康熙字典
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261頁,第6

同文書局本: 第528頁,第8

標點整理本: 第474頁,第5

唐韻》:莫杯切;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:模杯切;《韻會》:謀杯切,𡘋音枚 —— 或作槑、楳,亦作𣒫說文》:枏也。爾雅・釋木》:梅枏。陸璣條梅疏:似豫章大木也。又,《書・說命》:若作和羹,汝惟鹽梅。禮・內則》:梅諸。名物疏》:陸璣所釋有條有梅,自是枏木似豫章者。豫章,大樹可以爲棺舟者也。和羹之梅,籩實之乾䕩,似杏實酢者也。

又,《爾雅・釋木》:時,英梅。【註】雀梅。

又,《爾雅・釋木》:朹槧梅。【註】狀如梅,子赤色,似小柰,可食。

又,《𡌨》:江、湘、兩浙四五月閒,梅欲黃落,則水潤土溽,蒸鬱成雨,謂之梅雨。四時纂要》: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,芒種後逢壬出梅。

又,楊梅,果名。越郡志》:會稽楊梅爲天下之奇。

又,梅梅,猶昧昧,居喪之容也。禮・玉藻》:視容瞿瞿梅梅。

又,州名,屬廣東。南宋地理志》:改敬州爲梅州。

又,姓。廣韻》:出汝南。漢梅福,梅鋗。

又,《集韻》:⽏罪切,音浼 —— 亦姓也。

卷目:考證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300頁,第1

同文書局本: 第1651頁,第25

《書・說命》若作和羹,汝惟鹽梅。

謹照原文汝惟改爾惟。

《爾雅・釋木》朹槧梅。

謹照原文槧改檕。

注解

〔梅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

〔梅〕字拼音是méi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每

〔梅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木,每声。本义是楠木。

〔梅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méi] ⑴ 落叶乔木,品种很多,性耐寒,初春开花,有白、红等颜色,分五瓣,香味很浓,果实球形,味酸⑵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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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的意思

méiㄇㄟˊ

基本解释

落叶乔木,品种很多,性耐寒,初春开花,有白、红等颜色,分五瓣,香味很浓,果实球形,味酸。~花。~子。

姓。

详细解释

名词

1.形声。从木,每声。本义:楠木。

2.同本义。

nanmu(Phoebe zhennan);

其木多梅梓。 —— 《山海经·中山经》有条有梅。 —— 《诗·秦风·终南》墓门有梅。 —— 《诗·陈风·墓门》。按,子青不可食。

3.梅树 Japanese apricot; plum。蔷薇科,落叶乔木,少有灌木。早春开花,后生叶芽。花以白色、淡红色为主。气味清香。核果近球形,未熟时为青色,成熟后一般呈黄色,味极酸。

灵山其木多桃李梅杏。 —— 《山海经·中山经》梅之欹之疏之曲,又非……之民能以其智力为也。 —— 清· 龚自珍《病梅馆记》梅以曲为美,直则无姿;以欹为美,正则无景;以疏为美……

4.梅:这里指梅的枝干。以……为固定结构,至今延用,在此可不译。以,介词;为,动词。直、正:直为不曲,正为不斜。欹:倾斜、歪。景:景致,文中指可供人观赏的形态。姿、景、态(形态),均为中性词,在文中均用作褒义词。则:就,承接连词)。又

梅圃(种植梅树的园地);梅屏(成排如屏的梅树);梅溪(旁植梅树的溪水。

5.梅树的果实,称酸果,即酸梅子。

plum;

摽有梅。 —— 《诗·召南·摽有梅》。陆疏:“杏类也。”

梅仁(梅实之仁);梅瓜(以梅子汁腌制的瓜);梅汁(梅子制成的调味汁液或饮料);梅林止渴(犹言望梅止渴)

6.梅树的花 plum blossom。也指腊梅科的腊梅花。

梅英(梅花);梅亭(观赏梅花的亭阁);梅骨(梅花的风骨)

7.节候名 。

the rainy season;

梅天(梅雨时节的天气);梅月(农历四月,亦泛指梅雨季节);梅风(黄梅季节的风)

8.通“枚”。马鞭。

horsewhip;

穆王七梅,夫何为周流? —— 《楚辞·天问》

9.通“莓”。

berry;

入榛薄,食荐梅。 —— 《淮南子·览冥》

10.姓。

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六上反切莫桮切頁碼179頁,第10

異體梅𣒫

梅枏也。可食。从木每聲。

楳或从某。

附注段玉裁注:「《召南》之『梅』,今之酸果也;《秦》、《陳》之『梅』,今之楠樹也。」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十一反切莫堆反頁碼442頁,第7行,第1

楳枏也,可食。從木毎聲。

反切………頁碼442頁,第7行,第2

或從某。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六上反切莫桮切古音第一部頁碼954頁,第2許惟賢421頁,第3

楳枏也。可食。從木。每聲。

段注莫桮切。古音在一部。按《釋木》曰:梅,枏也。毛《詩・秦風》、《陳風》傳皆曰:梅,枏也。與《爾雅》同。但《爾雅》、《毛傳》皆謂楩枏之枏。毛公於《召南》摽有梅,《曹風》其子在梅,《小雅・四月》侯栗侯梅,無傳。而秦,陳乃訓爲枏。此以見《召南》等之梅與秦,陳之梅判然二物。《召南》之梅今之酸果也。秦陳之梅今之楠樹也。楠樹見於《爾雅》者也。酸果之梅不見於《爾雅》者也。樊光釋《爾雅》曰:荆州曰梅。楊州曰枏。益州曰赤楩。孫炎釋《爾雅》曰:荆州曰梅。楊州曰枏。陸機疏草木曰:梅樹皮葉似豫樟。皆謂楠樹也。枏亦名梅。後世取梅爲酸果之名。而梅之本義廢矣。郭釋《爾雅》乃云似杏,實酢。篇,韵襲之。轉謂酸果有枏名。此誤之甚者也。然則許以枏梅二篆廁諸果之閒。又云可食。豈非始誤與。曰此淺人所改竄也。如許謂梅,酸果。其立文當先梅篆,云酸果也。次枏篆,云梅也。棃杏李桃等不云可食。何必獨云可食哉。許意某爲酸果正字。故某篆解云酸果也。從木從甘。其字當本廁𣐈下杏上。而枏梅二篆當本廁諸木名之閒。淺人易其處。又增竄其文耳。以許書律羣經。則凡酸果之字作梅,皆假借也。凡某人之字作某,亦皆假借也。假借行而本義廢。固不可勝數矣。

或从某。

段注某聲。《召南・釋文》曰:《韓詩》作楳。
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
章太炎 (近代)

枏木,可食之梅當作「某」,故「可食」二字可删,段氏妄加也[一]。

《說文》云:「枏也,可食」,案可食之梅實為某字,與梅不同,「可食」二字段氏謂是「淺人所改竄」,是也,[一]「可食」二字非段氏所加,當依錢氏所記。

白话解释

梅,楠,酸果。可食。字形采用“木”作边旁,“每”是声旁。

梅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354頁,第9字
2陳昌治本第454頁,第7字
3黃侃手批第356頁
4說文校箋第223頁,第10字
5說文考正第221頁,第10字
6說文今釋第773頁,第1字
7說文約注第1350頁,第1字
8說文探原第2974頁,第1字
9說文集注第1130頁,第2字
10說文標整第139頁,第10字
11標注說文第222頁,第10字
12說文注箋第1779頁,第3字
13說文詁林第5720頁【補遺】第16844頁
14通訓定聲第808頁,第2字
15說文義證第463頁【崇文】第1849頁
16說文句讀第699頁
17章授筆記第235頁,第5字
18古字詁林第五冊,第741頁,第3字
19古字釋要第557頁,第7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