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午集上 部首:玉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757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735頁,第1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87頁,第8字
音《唐韻》:巨今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渠金切,𡘋音靲。《說文》本作,禁也。象形。神農所作,洞越練朱五絃,周加二絃。【徐曰】君子所以自禁制也。《白虎通》:琴以禁制淫邪,正人心也。《琴論》:伏羲氏削桐爲琴,面圓法天,底方象地,龍池八寸通八風,鳳池四寸合四氣,琴長三尺六寸象三百六十日,廣六寸象六合,前廣後狹象尊𤰞也,上圓下方法天地也,五絃象五行 —— 大絃爲君,小絃爲臣,文武加二絃,以合君臣之恩。《三禮圖》:琴第一絃爲宮,次商、角、羽、徵,次少宮,次少商。琴有絃有徽,有首有尾,有脣有足,有腹有背,有腰有肩有越。脣名龍脣,足名鳳足,背名仙人,腰名美女。越長者龍池,短者鳳沼。臨岳,琴首絚絃者也;岳山,琴尾高起絚絃者也;城路,岳山下路也;鴈足,支肩下繫絃者也;軫支,足下轉扭調絃者也。《正字通》:琴名奇雅者,如伏羲嬰䃌、貢梓、帝命、下相。柏皇爲琴,曰丹維、曰祖牀。帝俊琴曰電母,俊之子晏龍琴曰菌首、曰白民。伊陟琴曰國阿。周宣王琴曰嚮風,銘曰:情有耳,伏𡨥在是㊟〔牆有耳,伏𡨥在是〕。祝琴曰太古㊟〔祝牧入山得異木為琴,曰太古〕。楚玉子無虧㊟〔楚王子無虧〕,撫琴爲洞庭木秋之歌,琴曰靑翻。崔駰琴曰臥冰。戴逵琴曰黑鵠,逵之子仲若琴曰躍魴,兄勃琴曰應谷。柳文暢琴曰春風。此數名可與號鍾、露越、綠綺、焦尾同備藻繪也。
义又,地名。《公羊傳・定八年》:甲起於琴如。【註】琴如,地名。
义又,《山海經》:西南黑水之閒有廣都之野,冬夏播琴。【註】郭曰:播琴猶播殖,方俗言耳。
义又,姓。琴張,孔子弟子,字子開。見《左傳・昭二十年〉。 义又,人名。《山海經》: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國,有芒山、有桂山、有瑤山,其上有人,號曰太子長琴。
义又,蟲名。《山海經》:肅愼氏之國有蟲,獸首蛇身,名曰琴蟲。【註】郭曰:亦蛇類也。
义又,琴城,冢名。《水經注》:楚人謂冢爲琴,六安縣都陂中有大冢,民曰公琴,世傳卽臯陶之冢。
义又,簷前鐵馬曰風琴。王半山詩:風鐵相敲固可鳴,朔兵行夜響行營;如何淸世容高枕,翻作幽窻枕上聲。
卷目:考證・午集上 部首:玉部
愛日堂藏本: 第438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58頁,第25字
《山海經》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國,有芒山,有桂山,有瑤山。
謹照原文瑤山改榣山。
注解
〔琴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上,康熙部首是玉部。
〔琴〕字拼音是qí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玨、今。
〔琴〕字造字法是本作“珡”。象形。小篆字形,象乐器形,上面“玨”象弦和弦柱,下面象琴身。本义是拨弦乐器。俗称古琴。
〔琴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qín] ⑴ 古代弦乐器,最初是五根弦,后加至七根弦(亦称“七弦琴”;通称“古琴”)⑵ 某些乐器的统称
五行相同的字
更多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琴的意思
琴
qínㄑㄧㄣˊ基本解释
①古代弦乐器,最初是五根弦,后加至七根弦(亦称“七弦琴”;通称“古琴”)~瑟。~曲。~师。~意。抚~。~棋书画。
②某些乐器的统称。钢~。月~。胡~。口~。竖~。小提~。~书(曲艺的一种)。弹~。
详细解释
名词
1.本作“珡”。象形。小篆字形,象乐器形,上面“玨”象弦和弦柱,下面象琴身。本义:拨弦乐器。俗称古琴。
2.同本义。
qin, a seven-stringed plucked instrument;
琴,弦乐也。神农所作,洞越练朱五弦,周加二弦,象形。古文从瑟金省声。 —— 《说文》神农氏琴长三尺六寸六分,上有五弦,曰宫商角徵羽,文王增二弦,曰少宫、少商。 —— 《广雅·释乐》乐琴书以消忧。 —— 晋· 陶渊明《归去来兮辞》
琴史(琴和史籍);琴书(琴与书;谈论琴艺的典籍);琴床(琴案;琴几);琴柱(琴上用以系弦的柱)
3.某些乐器的通称 。
a general name for certain musical instruments;
提琴;胡琴;钢琴;口琴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二下反切巨今切頁碼第423頁,第3字續丁孫
𤦡
異體珡、琴
禁也。神農所作。洞越。練朱五弦,周加二弦。象形。凡琴之屬皆从珡。
𨫹
異體𤫍、䥅、䥆、𨪖
古文珡从金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象其首身尾也。」饒炯部首訂:「外象琴體,中象琴柱,上四橫象弦軸,下二橫象弦軫,左右直下象弦。」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楚系文字从瑟(作『[⿱丌丌]』形,三『丌』形或省為一至二『丌』形),金聲。《說文》古文承《上博》而上部訛變。」
蔣注《世本》:伏羲作琴。宋衷注:伏羲氏削桐為琴,面圓法天,底平法地,龍池八寸通八風,鳳池四寸象四時,五絃象五行,長七尺二寸以修身理性反天真也,達靈成性象物昭功也。
蔣注《世本》:神農作琴。宋衷注:神農氏琴長三尺六寸六分,上有五絃,曰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,文王增二弦,曰少宮商。伏羲琴長七尺二寸,上有五絃。
蔣注揚雄《琴清英》:昔者神農造琴以定神,禁淫僻,去邪欲,反其天真。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四反切巨今反頁碼第1010頁,第2行,第1字述
禁也。神農所作。洞越,練朱五弦。周加二弦。象形也。凡珡之屬。皆從珡。
鍇注臣鍇曰:「君子所以自禁制也,越竅也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010頁,第4行,第1字述
古文珡從金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二下反切巨今切古音第七部頁碼第2532頁,第1字許惟賢第1100頁,第4字
禁也。
段注禁者,吉凶之忌也。引申爲禁止。《白虎通》曰:琴,禁也。以禁止淫邪,正人心也。此㬪韵爲訓。
神農所作。
段注《世本》文也。《宋書・樂志》曰:琴,《馬融》笛賦云宓羲造。《世本》云神農所造也。瑟,《馬融》笛賦云神農造。《世本》云宓羲所造也。按《風俗通》、《廣雅》皆同《世本》。季長說,誤。《山海經》郭傳引《世本》伏羲作琴。神農作瑟。恐系轉寫舛錯。
洞越。
段注句。
練朱五弦。
段注洞當作迵。迵者,通達也。越謂琴瑟底之孔。迵孔者,琴腹中空而爲二孔通達也。越音𣴠。或作𨓈。練朱五絃者,《虞書》傳曰古者帝王升歌淸廟之樂,大琴練弦。葢練者其質。朱者其色。鄭注《樂記》淸廟之瑟朱弦云:練,朱弦也。練則聲濁。五者,初制琴之弦數。
周時加二弦。
段注文王,武王各加一弦。
象形。
段注象其首身尾也。上圓下方,故象其圓。巨今切。七部。
凡珡之屬皆从珡。
古文珡。从金。
段注以金形聲字也。今人所用琴字乃上从小篆,下作今聲。
琴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837頁,第4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1074頁,第3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802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560頁,第3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502頁,第7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856頁,第2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3120頁,第2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6246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2683頁,第1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333頁,第11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537頁,第5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4422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2392頁【補遺】第17875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380頁,第1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103頁【崇文】第4409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827頁 |
17 | 說文新證 | 第868頁,第2字 |
18 | 古字詁林 | 第九冊,第997頁,第3字 |
19 | 古字釋要 | 第1175頁,第3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