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戌集下 部首:食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396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418頁,第4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13頁,第33字
音《廣韻》:賞職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設職切,𡘋音識。《玉篇》:修飾也。《逸雅》:飾,拭也,物穢者拭其上使明,由他物而後明,猶加文于質上也。
义又,《禮・樂記》:聲者,樂之象也;文采節奏,聲之飾也,故君子動其本,樂其象,然後治其飾。【註】以聲而被之器也。
义又,《詩・鄭風》:羔裘豹飾。【註】飾,緣袖也。禮!君用純物,臣下之,故裘以豹皮爲飾也。
义又,《周禮・地官・封人》:飾其牛牲。【註】剝治潔淸之也。一曰豫飾也。
义又,《禮・曲禮》:飾羔鴈者以績。【註】飾,覆也 —— 畫布爲雲氣,覆之以相見也。
义又,《禮・月令》:天子乃厲飾。【註】厲飾,謂戎服,尚威武也。
义又,《史記・公孫弘傳》:凡吏事,緣飾以儒術。《前漢・章帝紀》:詔曰:俗吏矯飾外貌,似是而非,朕甚厭之。
义又,《周禮・夏官・掌固》:設其飾器。【註】兵甲之屬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滿飾,國名。
音《說文》:㕞也。从人、从巾,食聲,讀若式 —— 一曰橡飾㊟〔一曰襐飾〕。
卷目:考證・戌集下 部首:食部
愛日堂藏本: 第838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9頁,第13字
《周禮・地官・封人》飾其牛牲。〔註〕剝治潔淸之也。
謹照原文剝治改刷治。
《曲禮》飾羔鴈者以績。〔註〕飾,復也。
謹照原文以績改以繢。註改疏。
《史記・公孫弘傳》凡吏事,緣飾以儒術。
謹照原文凡吏事改習吏事。
《前漢・章帝紀》詔曰,俗吏矯飾外貌,似是而非。
謹按章帝紀係後漢書,前漢改後漢。
注解
〔飾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下,康熙部首是食部。
〔飾〕字拼音是sh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飠、。
〔飾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ì] ⑴ 见“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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餙
shìㄕˋ基本解释
◎古同“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