爫
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巳集中 部首:爪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642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688頁,第2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40頁,第77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𡘋側絞切,音抓。《說文》:覆手曰爪。《詩・小雅》:祈父,予王之爪牙。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・梓人》:凡攫閷援簭之類,必深其爪、出其目、作其鱗之而。《廣韻》:手足甲也。《集韻》本作㕚,或作蚤、搔。〇【按】《韻會》云:《說文》爪本爲抓爪之爪,非手足甲也」,亦太迂泥,不可从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𡘋阻敎切,音笊。《集韻》:覆手取物,一曰扟也。
注解
〔爪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爪部。
〔爪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zhǎo、zhuǎ,独体字。
〔爪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按甲骨文和小篆字形,“又”是手,两点表手爪甲形。本义是人的指甲、趾甲。
〔爪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ǎo] ⑴ 指甲或趾甲⑵ 鸟兽的脚指⑶ 抓。㈡ [zhuǎ] ⑴ 禽兽的脚(多指有尖甲的)⑵ 像爪的东西,这个锅有三个~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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爫
zhǎoㄓㄠˇ基本解释
①同“爪”。又叫采字头,用作偏旁。
②〈喃〉义同“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