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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

卷别 :正文・巳集中 部首:爪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644頁,第20

同文書局本: 第689頁,第29

標點整理本: 第642頁,第3

唐韻》:卽略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卽約切,𡘋音雀。說文》:禮器也,象爵之形,中有鬯酒。又,持之也,所以飮器,象爵者取其鳴節。節足,足也。字彙》:取其能飛而不溺於酒,以示儆焉。𡌨》:一升曰爵。亦取其鳴節,以戒荒淫。詩・小雅》:酌彼康爵。【箋】康,虛也。又,《禮・投壷》:正爵既行,請立馬。又,〈射義〉:發彼爾的以祈爾爵。又,《儀禮・鄕飮酒禮》:揖讓如初升,乃羞,無算爵。

又,《玉篇》:竹器,所以酌酒也。

又,《集韻》:爵位也。廣韻》:封也。殷爵三等,周爵五等;三等法三光也,五等法五行也。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以八柄馭羣臣,一曰爵。【註】爵謂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卿、大夫、士也。【疏】以德詔爵,以賢乃受爵也。

又,《𡌨》:大夫以上與燕賞,然後賜爵,以章有德,故謂命秩爲爵祿、爵位。書・武成》:列爵惟五。【傳】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也。

又,《廣韻》:爵,量也 —— 量其職,盡其才也。

又,官名。前漢・汲黯傳》:爲主爵都尉。

又,鳥名。孟子》:爲叢敺爵者鸇也。【疏】鸇能食鳥雀。

又,叶資昔切,音卽。陸機〈贈顧驃騎〉詩:淸塵既彰,朝虛好爵;敬子侯度,愼徽百辟。

又,叶子結切,音節。蘇軾〈補龍山文〉:宰夫揚觶,兕觥舉罰;請歌相䑕,以侑此爵。【註】罰,房六反。

玉篇》本作𩰥

卷目:考證・巳集中 部首:爪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402頁,第3

同文書局本: 第1656頁,第44

《詩・小雅》酌彼康爵。《箋》康,虛也。又《禮・投壷》正爵旣行,請立馬。又《射義》發彼爾的以祈爾爵。

謹按發彼有的亦係引小雅賓筵,詩應在酌彼康爵之上,射義亦屬引詩,應以詩爲主。謹改爲詩小雅發彼有的,以祈爾爵,又酌彼康爵。鄭箋康虚也。又禮記投壷正爵旣行,請立馬。

《蘇軾・補龍山文》宰夫揚觶,兕觥舉罰,請歌相鼠,以侑此爵。〔註〕罰,房六反。

謹照原文房六反改房穴反。

注解

〔爵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爪部

〔爵〕字拼音是jué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爫、󹸒

〔爵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古代饮酒器。本义是古代酒器。青铜制。

〔爵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jué] ⑴ 古代饮酒的器皿,三足,以不同的形状显示使用者的身份。⑵ 君主国家贵族封号(中国古代分为“公”、“侯”、“伯”、“子”、“男”五等)⑶ 古同“雀”。

笔画相同的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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𠕢的意思

基本释义

𠕢

同“爵”。

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五下反切卽略切頁碼163頁,第2

𩰦

異體𩰥𩰨𣡫爵、爵

𩰦禮器也。象爵之形,中有鬯酒,又持之也。所以飲。器象爵者,取其鳴節節足足也。

𠕢

異體𠙘

𠕢古文爵,象形。

附注李孝定《甲骨文字集釋》按語:「契文爵字即象傳世酒器爵斝之爵,兩柱。側視之,但見一柱,故字祗象一柱、有流、腹空、三尺、有耳之形。」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十反切即約反頁碼407頁,第7行,第1

𠕢禮器也。象爵之形,中有鬯酒,又,持之也。所㠯飲器。象爵者,取其鳴節。節足,足也。

鍇注臣鍇曰:「𣎳象爵頭,󰐈其盛酒處,𠂆其尾柄也。」

反切………頁碼408頁,第1行,第1

古文爵如此。象形

鍇注臣鍇曰:「爵正居形,冊,其後尾;冂,其翅也。」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五下反切卽略切古音第二部頁碼868頁,第1許惟賢385頁,第2

𠕢《禮器》也。

段注古說今說皆云爵一升。《韓詩》說。爵觚觶角散緫名曰爵。其實曰觴。

𠋓象雀之形。

段注各本作象爵之形四字。今正。古文全象爵形。卽象雀形也。小篆改古文𡞞之。首象其正形。下象其側形也。

中有鬯酒。又持之也。

段注又,手也。《祭統》。尸酢夫人執柄。夫人受尸執足。柄者,尾也。

皆㠯飮器象雀者。

段注各本雀作爵。今正。

取其鳴節節足足也。

段注節節足足,雀音如是。《廣雅》曰:鳳皇雄鳴卽卽。雌鳴足足。《宋書・符瑞志》因之。皮傅之說耳。卽略切。二部。爵引伸爲爵秩字。假借爲雀字。《韓詩》說曰:爵,盡也。足也。《白虎通》說爵祿曰:爵者,盡也。所以盡人材。古爵音同焦。釂潐字皆取盡意。

段注依《古文四聲韵》。

古文爵如此。象形。

段注首尾喙翼足具見。爵形卽雀形也。程氏瑤田《通藝錄》曰:前有流,喙也。腦與項也。胡也。後有柄,尾也。容酒之量。其口左右侈出者,翅也。近前二柱,聳翅將飛皃也。其量,腹也。腹下卓爾鼎立者,其足也。古爵之存於今者驗之。㒳柱拄眉而酒盡。古經立之容不能昂其首也。不昂首而實盡。取節於㒳柱之拄眉。《梓人》所謂鄉衡者如是。
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
章太炎 (近代)

爵豑。彝,酒尊,訓法。尊,酒爵,訓尊卑,爵同。

鬯、鬱、爵。「築鬱煮之」[一],築即擣,鬱金出西域,與今藥用者異。古以酒為最重,爵為禮器(酒器),引申為爵秩;尊為酒尊,引申為尊長。酋為繹酒,引申為酋長。「不喪匕鬯,世世為君長」,掌祭器也。執祭器者為祭酒,故官最長者為祭酒。[一] 《周禮•春官•鬱人》鄭玄注引鄭司農曰:「鬱,草名。十葉為貫,百二十貫為築。以煮之鐎中,停於祭前」。朱氏第三次筆記將「鬯」、「鬱」,「爵」三字共訓,故依而列于此。

白话解释

爵:行礼用的酒器。字形像鸟雀形,爵中有鬯酒,字形中的“又”表示用手持握。爵是用来饮酒的器皿。爵像雀形的原因,是依据了爵 的注酒声像鸟鸣声“节节足足”。,这是古文写法的“爵”字,字形像雀形酒器。

字形解说

甲骨文字形都像酒器的樣子。上像柱,中像器容,下像器足,其旁或有鋬者,據具體實像造字。金文亦作或有鋬或無的實像,其作「」者,上為器柱,下形似鬯,已有所繁化了,然構字之意並無不同。甲骨文、金文的鋬形()與「」(又)形近。戰國楚系文字改作「」,從斗、少聲。「斗」為量器,與酒器類近可通;「少」為不多,爵中裝酒,其量不多,故為表義之聲符。戰國秦系文字則據金文「」而變形為「」,上像器柱、器容,下有鬯酒,手持之。「寸」(手)當是甲、金文的鋬形之訛變,而為篆文字形之所本。隸書及楷書字形又據篆文而改易形體,柱形與鬯酒之義則隱而難識。《說文》所收之古文,上像柱、中像器容、下為器足,形體已有訛變。在六書中,甲骨文、金文及《說文》古文等字皆屬於象形,戰國楚系文字屬於形聲兼會意,其餘諸字則屬於會意附加實像。

爵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322頁,第4字
2陳昌治本第420頁,第1字
3黃侃手批第328頁
4說文校箋第208頁,第8字
5說文考正第201頁,第2字
6說文今釋第712頁,第1字
7說文約注第1247頁,第1字
8說文探原第2810頁,第1字
9說文集注第1044頁,第2字
10說文標整第128頁,第3字
11標注說文第206頁,第4字
12說文注箋第1650頁,第1字
13說文詁林第5318頁【補遺】第16787頁
14通訓定聲第1327頁,第3字
15說文義證第426頁【崇文】第1701頁
16說文句讀第637頁
17說文新證第434頁,第1字
18章授筆記第217頁,第3字
19古字詁林第五冊,第306頁,第1字
20古字釋要第514頁,第2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