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089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57頁,第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04頁,第8字
音《唐韻》:蒲角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弼角切,𡘋音雹。《說文》:挨也。《廣韻》:相撲也。
义又,《增韻》:踣也。韓愈〈納涼聮句〉朽杌惧傾撲,或作𢷏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匹角切,音璞 —— 與㩧同,擊也。
音又,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普木切;《正韻》:普卜切 —— 𡘋與攴同,小擊也。《書・盤庚》:若火之燎于原,不可嚮邇,其猶可撲滅。
义又,杖也。與扑同。荀悅《申鑒》:桎梏鞭撲,以加小人。
义又,《荀子・臣道篇》:若馭撲馬。【註】未調習之馬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博木切,音卜 —— 拭也。
注解
〔撲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撲〕字拼音是pū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菐。
〔撲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pū] ⑴ 见“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