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下 部首:方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152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82頁,第1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31頁,第9字
音《唐韻》:文弗切;《集韻》:文拂切,𡘋音勿。《說文》:勿,州里所建旗,象其柄有三游,雜帛,幅半異,所以趨民,故遽稱勿勿。或从㫃作𣃦。
义又,與物同。《周禮・春官・司常》:雜帛爲物。【註】以白素飾其側。
注解
〔𣃦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下,康熙部首是方部。
〔𣃦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𭤨、勿。
笔画相同的字
更多𣃦的意思
基本释义
𣃦
◎同“物”。古代的一种杂色旗子。
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九下反切文弗切頁碼第314頁,第7字續丁孫
勿
州里所建旗。象其柄,有三游。雜帛,幅半異。所以趣民,故遽,稱勿勿。凡勿之屬皆从勿。
𣃦
勿或从㫃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經傳多作物,蓋𣃦之訛也。」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从刀,小點象血形。為刎之初文,殺也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八反切無弗反頁碼第780頁,第2行,第1字述
州里所建旗。象其柄,有三游。雜帛,幅半異。所以趣民,故遽稱勿勿。凡勿之屬,皆從勿。
鍇注臣鍇曰:「今《周禮》作物,假借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780頁,第4行,第1字述
或從㫃作。
鍇注臣鍇曰:「𣃦,旌旗,故從㫃,音偃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九下反切文弗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1812頁,第1字許惟賢第792頁,第4字
州里所建旗。
段注九旗之一也。州里當作大夫士。《周禮》司常。大夫士建物。帥都建旗。州里建旟。許於旟下旣偁州里建旟矣。則此偁大夫士建勿,必也。葢亦一時筆誤耳。《大司馬》。鄉家載物。注云:鄉家,鄉大夫也。《鄉射禮》。旌各以其物。注。襍帛爲物。大夫士之所建也。《士喪禮》。爲銘各以其物。注。襍帛爲物。大夫之所建也。文弗切。十五部。經傳多作物,而假借勿爲毋字。亦有借爲𣳚字者。《禮記》。勿勿乎其欲其饗之。勿勿卽𣳚𣳚,猶勉勉也。
象其柄。
段注謂右筆也。
有三游。
段注謂彡也。三游別於旂九游。旟七游。旗六游。旐四游。
襍帛。
段注句。
幅半異。
段注司常曰:通帛爲旜。襍帛爲物。注云:通帛謂大赤。從周正色。無飾。襍帛者,以帛素飾其側。白,殷之正色。凡九旗之帛皆用絳。按許云幅半異。直謂正幅半赤半白。鄭則云以素飾側。《釋名》則云以襍色綴其邊爲翅尾。說各不同。似許爲長。
所㠯趣民。
段注趣者,疾也。色純則緩。色駁則急。故襍帛所以促民。
故遽偁勿勿。
段注遽《韵會》作宂遽二字。偁舊作稱。今正。凡宂遽偁勿勿。此引伸假借。子下曰:十一月陽氣動。萬物滋。人以爲偁。亦是此例。
凡勿之屬皆从勿。
勿或从㫃。
段注經傳多作物。葢𣃦之訛也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《周禮》作「物」,禁止之弗作弗。
「州里所建旗也」。《周禮》作「物」。禁止之勿當作弗(勿?)。
白话解释
勿,州郡里竖立的旗帜。字形像旗杆,有三条飘带。旗子由杂色布帛构成,旗幅半白半赤。“勿”是用来麾集民众的标识,所以有急速 召集的作用,叫作“勿勿”。所有与勿相关的字,都采用“勿”作边旁。,“勿”的异体字采用“”作边旁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、金文、篆文字形都右像曲柄旗桿,左像三條游帶。隸書、楷書承襲篆文構形,字體逐漸趨於方正。勿字後來假借為禁止之詞,於是轉注為「从㫃、勿聲」的「?」字,?為勿的後起形聲字。勿在六書中屬於象形。
勿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620頁,第7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784頁,第4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599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402頁,第16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376頁,第5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1356頁,第4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2314頁,第1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4667頁,第2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2003頁,第1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245頁,第18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390頁,第3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3229頁,第2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9408頁【補遺】第17427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2495頁,第2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814頁【崇文】第3253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1290頁 |
17 | 說文新證 | 第729頁,第2字 |
18 | 古字詁林 | 第八冊,第354頁,第2字 |
19 | 古字釋要 | 第899頁,第4字 |